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称琉球是日本属邦,以“为民复仇”的借口大举进攻台湾。一开始清政府不以为意,但到了战争开始后,清廷意识到事态严重,于5月下旬派遣沈葆桢赴台查看,并调遣淮军精锐6000人参战。在英国公使威妥玛的斡旋下,中日双方之间达成《北京专约》,清廷稀里糊涂地赔了50万两白银不算,还承认日军出兵是“保民义举”,给了日方认定琉球是日本属地的口实。这是日本政府自从明治维新以来第一次向国外发动的战争,也是清朝与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此事中国方面称之为牡丹社事件,而日本方面则称为台湾出兵或是征台之役。从此日本在国际上声势大振,最终于1879年4月宣布吞并琉球并将其更名为冲绳县。公元1876年(明治九年),日本政府按太政官布告第54号制作并颁发了从军记章系列中的第一枚“明治七年从军记章”,官方文件中也有将其写为“台湾之役从军记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