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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6年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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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6年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2006年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50人,培养地点分别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北京大学大兴校区)和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校区),北京招收300人,深圳招收50人。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蓄"的精神,坚持北大"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以坚持改革开放、面向需求、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以培养多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与微电子人才为目标;按照企业和领域需求确定培养方向,按照产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方向,形成灵活的课程体系,动态的教学计划;按照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人文科学与前沿技术教育贯穿始终,全面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借鉴国际人才培养经验,努力实现教学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教学内容创新,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法创新。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由杨芙清院士任理事长,王阳元院士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学院从建院起,就以"创建世界一流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为己任。目前学院共设有7个系:软件技术系、网络与通信技术系、嵌入式系统系、管理技术系、电子服务系、数字艺术设计系和集成电路设计与工程系。

在2003年教育部组织的对全国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中期评估中,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综合排名第一,被誉为"示范中的示范"。2004年,“北京大学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分别获北京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并于2005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隶属于北京大学,是由深圳市政府为主要投入,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办学实体,下设信息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商学院、环境与城市学院、生物技术与医学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下属的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在深圳学习的软件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自成立以来,依据“充分发挥北大学科优势和深圳的区域优势,面向深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复合型、应用研究型高层次人才”的宗旨,坚持“与北京校本部的学生同一品牌、同样要求、同等对待”的培养原则。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院由杨芙清院士任院长、王阳元院士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自2002年起开始招收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3年起开始招收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2005年开始招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到2005年9月研究生总数接近400人。信息工程学院的师资队伍实行三三制,即北京大学校本部专职教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专职教师、校外兼职教师各占三分之一。在依靠北京大学师资队伍的基础上,聘请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学者、教授,国际知名的IT与IC企业的资深专家担任学院的兼职教授,开展合作研究、指导研究生并来学院讲学。已经建设好一批包括北京大学深圳SOC重点实验室、EDA教学实验室、北大-华为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实验室等科研教学实验室,正在建设的还有集成微系统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E-Studio教学实验室、软件工程教学实验室、嵌入式系统教学实验室等。办学实力日益增强。

 

一、免试生

    2006年,北京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将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为60人(包含在招生总数中)。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关于申请攻读北京大学200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申请攻读我校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05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招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查询。



1楼2006-03-03 10:05回复
    关于200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的通告

     

    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北京大学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200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 1、 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分数线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定。

    2、各学院(系、所、中心)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3、各学院(系、所、中心)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等不同类型分别制订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须达到各院系按差额复试的比例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1、统考:

    以下同一学科门类中如有两条复试基本分数线,达到其一即可(见下表)。

     考试科目

    学科门类
     外语
     政治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哲学
     55
     55
     90
     90
     340
     
    经济学
     60
     60
     90
     90
     360
     
    法学
     60
     60
     90
     90
     335
     
    55
     55
     90
     90
     355
     
    教育学
     60
     60
     90
     90
     340
     
    55
     55
     90
     90
     360
     
    文学
     55
     55
     90
     90
     340
     
    历史学
     55
     55
     90
     90
     340
     
    理学
     55
     55
     90
     90
     325
     
    工学
     55
     55
     90
     90
     325
     
    管理学
     60
     60
     90
     90
     350
     
    55
     55
     90
     90
     370
     

     

    1、 2、 单考(含“强军计划”):

    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相关院系或研招办查询。

     

    3、工商管理硕士联考:

    A线:二门联考(英语、综合能力)总分不低于185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综合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B线:在A线以下,但符合下述3个条件之一的考生,将由光华管理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察考生的教育背景、公司背景、工作职位、工作业绩等,择优选取一部分考生给予复试机会。

    ①联考总分不低于185分,英语不低于50分,综合能力不低于110分;

    ②联考总分不低于185分,英语不低于55分,综合能力不低于105分;

    ③联考总分不低于175分,英语不低于55分,综合能力不低于110分;

    4、法律专业硕士联考:

    联考总分不低于340分,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90分,综合课不低于90分。

    5、软件工程硕士:

    1)双证(授予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

    ①报考北京大学理工科院系的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50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90分,总分达到310分以上。

    ②报考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考生(需具有数学考试成绩),按照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政治下降5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90分,总分下降15分。

     2)单证(授予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报考全国重点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类专业的学生,分数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6、电子与通信工程:

    1)双证(授予北京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

    报考北京大学理工科院系的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50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90分,总分达到310分以上。

    2)单证(授予北京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报考全国重点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学生,分数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7、少数民族考生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对于现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已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成绩降低20分。
    


    4楼2006-03-0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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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8.报考硕士研究生中的同等学力考生在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以上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由研招办组织进行。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七、调剂复试

      1.各学院(部)专业之间调剂复试的考生,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调剂复试只能在本校相近专业进行,统考科目应一致,且有一门业务课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但未被医学部录取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时间内可自行联系其它院校。考生凭接收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到医学部研招办办理调剂手续。

       4.未达到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能调剂,其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八、录取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60分及格。在初试成绩达到我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经复试成绩及格者,由复试小组决定是否录取的意见,并报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各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格式见附2)报医学部研招办后,呈报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九、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复审及录取:录取前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实习成绩在“良”以下(不含良);

      3.本科必修、限选课出现不及格;

      4.受到处分;

       十、复试监督机制

       1.为切实贯彻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行政监控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2.各学院(部)在复试前要将复试时间和地点及时报医学部研招办。在复试时严格按照公布的细则执行。未上报者一律不得复试。

      3. 医学部研招办通过网站公示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复试生名单和复试办法以及考生的复试成绩。

      4.复试期间,医学部研招办将派巡视员随机旁听复试。

      5.如有考生对所公布复试名单或复试有关问题提出置疑,各学院(部)应负责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6.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有争议也可向医学部研招办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必要时研招办可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出裁决。

      7.各学院(部)在复试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体检

      4月11日~15日上午,在校医院体检,在行政楼317领取体检表。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2005年3月15日


      7楼2006-03-0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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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2006-03-08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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