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前一定要有(强电,弱电)施工图,竣工时提供电气工程竣工图。 2.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3.配线应分色,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 4.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 5.配管一般为 4分管(DN15)、6分管(DN20),轻型管壁厚2 .0±0.3mm,穿线不多于4根。 6.普通用电器配2.5mm2 铜导线。空调等大功率用电器需配4mm2 或6mm2铜导线。 7、强电路和弱电路禁止穿在同一套管内。 8.同一室内的电源、电话、电视等插座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应小于5mm。 9.在灯具安装时,必须将灯具设计安装固定点全数固定。 10.吊顶内分线盒的设置:凡出现需要引线,接线的部位,均需设置分线盒。且不得固定于木龙骨上,应固定于顶上,。 11.筒灯安装需要开孔时,应核实主附龙骨位置,避免割断破坏龙骨。 12.照明灯具应分别单独安装开关,每个照明回路的灯不宜超过15个(不含花灯),组合灯具可分组控制。 13.普通吊灯采用软导线自身做吊体时。只适用于灯具质量在1㎏以下。1㎏以上灯具必须使用吊链,且软线不受力。 14.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确定管线走向,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划线定位后开槽。 墙(地)槽的深度在不破坏受力钢筋的前提下,保证暗敷的管道油工修补后不外露。 15.当管线长度超过15 m 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 16.不同电压,不同回路,不同信号的线路严禁同管穿设。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 17.接地保护必须到位,不得与零线换位或漏接。 18.吊顶内管线应使用线卡固定在顶上,分线盒宜打孔下木楔后,用铁钉固定。不得无固定措施放置于龙骨上或固定在吊杆上 19.穿线管从敲落孔与分线盒用锁母固定,严禁正面接入。穿线管不易脱落, 电线易于拉动且不损伤绝缘层。 20.在厨卫间洗衣房等用水场所,穿线管与配件连接应用专用胶粘合,牢固密封,不得进水。 21.导线连接可采用焊接或压线帽压接后刷锡,不宜采用绞接。临时绞接必须用胶布裹实。若不具备压接条件,绞接必须使用高压防水胶布裹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