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步越想越气,忍一时睡不着觉。
看到这样的一句话,不觉莞尔。这真是一些人很真实的写照了。
我大学有个同学,她特别喜欢猫。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她让我喊她喵喵,不要叫她的名字。然后无论何时见到她,她都会把胳膊端起来,双手半握拳垂着,做一只招财猫的样子跟我打招呼。她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很爱笑,走路轻轻悄悄,爱穿格子衬衣,瘦瘦高高的。
同学四年,从未见她与人争执过。
有一天我跟她在操场散步,边走边聊,她告诉我说昨晚做了一个梦。
“梦里跟人大吵一架,关键我还吵赢了!”她笑嘻嘻。
“为什么呢?”
“因为白天没吵赢呀!”
她是没脾气的人,但不代表她不会生气。具体因为什么她白天跟人有了矛盾,我不记得了。但我清晰地记得她给我说做梦吵赢了时那一脸灿烂的笑。
真是很可爱的人。
打也打不过,吵也吵不赢,那就在梦中扁他好了。
这招不错。
我反观了一下自己。吃亏受瘪的时候不是没有过,忍气吞声也有,但还好,大概有个十分八分的,那股劲儿就过去了。不会延绵到夜难成寐的程度。尤其是一些一辈子只有一面之缘的人,吃亏就吃亏了,从不与之纠缠。
但也不是说我跟谁都这样呵呵洋场,我也有不依不饶的对象,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汉堡,一个是薯条儿。
跟汉堡刚成家时因为双城,倒没什么矛盾,孩子两周左右他回来,大约有半年多的时间,我们经常吵架。我作到什么程度呢?半夜两点,我的气没消,我也会不让他睡觉,必须说清楚。我把他很宝贝的书从三层楼上直接丢下去,并声嘶力竭让他从此不要回家。我还曾经直接摔了盘子。
我的理念很朴素——我是要与你生活一辈子的人,我必须要把自己的原则,底线敞敞亮亮地摆在你面前,这是不可碰触的。
后果很严重。
都是成年人,也就半年左右的磨合,我们互相妥协很多,日子就这样凑合着过下来了。
跟孩子之间,如果不是天涯塌了,估计这会子我的书都能卖了。
一桩桩一件件,20万字应该是有的。咬钢嗦铁都不行,我只能咬碎牙齿肚里吞。前前后后能有四五年的时间,每天都会有气闷难忍的时刻。我不断修炼自己,梳理自己,反省自己。总算是,奔奔磕磕地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