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管理规定】
住宿生:周一上午7:20之前,主动关机,并将手机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周五放学时由班主任发还手机。(周一到周五由学校代为保管)。
走读生:周一上午7:20、周二至周五上午7:30之前,主动关机,并将手机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放学之后由班主任发还手机。
1. 由学校组织的所有校内、校外活动均属于课堂范畴。无明文通知可使用手机,亦不得使用。特殊情况下在校使用手机,须佩戴学工部下发的手机使用卡。
2. 如学生违反第一第二项规定,藏匿手机未按时上交或放学之后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包括:打电话、发信息、听音乐、玩游戏等,一经发现,手机将被没收。
✦首次违纪,由学校代为保管五天,并通报家长;家长如来校,可签字领回设备,由家长代为保管五天,并对孩子进行教育。
✦如发生第二次违纪,由学校代为保管至学期末,家长不可提前领回。
✦学生如拒交手机或屡教不改者,按违纪处以警告以上处分,并没收相关电子产品;处理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3. 建议家长在到校日的7:20-16:40期间不要联系学生。如有紧急情况,可找班主任代为联络。学校在公共区有学生公用电话可供学生联系家长使用。
【其他电子设备管理】
1. 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除手机外,学校亦明确禁止学生携带平板、游戏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课堂。除非任课老师明确要求,否则学生不得在课堂上使用电子产品(无游戏功能的电子辞典除外)。在教学日中,由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内、校外活动均属于课堂范畴。
2. 学校备有电脑房供学生上课及课余使用,上课时间,除非任课老师有教学上的明确要求,一律禁止学生使用手提电脑。
3. 若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携带游戏类电子设备,学校将予以没收至学期末。学生在教学日期间被发现持有未经老师明确授意使用的平板等电子设备,学校将没收上述电子设备。首次违纪,将代为保管五天;第二次违纪,将代为保管至学期末。学生若拒交,按违纪处以警告以上处分,并没收相关电子产品;处理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如屡教不改者,学校有权处以一周以内停课处罚及警告以上处分。
住宿生:周一上午7:20之前,主动关机,并将手机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周五放学时由班主任发还手机。(周一到周五由学校代为保管)。
走读生:周一上午7:20、周二至周五上午7:30之前,主动关机,并将手机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放学之后由班主任发还手机。
1. 由学校组织的所有校内、校外活动均属于课堂范畴。无明文通知可使用手机,亦不得使用。特殊情况下在校使用手机,须佩戴学工部下发的手机使用卡。
2. 如学生违反第一第二项规定,藏匿手机未按时上交或放学之后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包括:打电话、发信息、听音乐、玩游戏等,一经发现,手机将被没收。
✦首次违纪,由学校代为保管五天,并通报家长;家长如来校,可签字领回设备,由家长代为保管五天,并对孩子进行教育。
✦如发生第二次违纪,由学校代为保管至学期末,家长不可提前领回。
✦学生如拒交手机或屡教不改者,按违纪处以警告以上处分,并没收相关电子产品;处理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3. 建议家长在到校日的7:20-16:40期间不要联系学生。如有紧急情况,可找班主任代为联络。学校在公共区有学生公用电话可供学生联系家长使用。
【其他电子设备管理】
1. 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除手机外,学校亦明确禁止学生携带平板、游戏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课堂。除非任课老师明确要求,否则学生不得在课堂上使用电子产品(无游戏功能的电子辞典除外)。在教学日中,由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内、校外活动均属于课堂范畴。
2. 学校备有电脑房供学生上课及课余使用,上课时间,除非任课老师有教学上的明确要求,一律禁止学生使用手提电脑。
3. 若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携带游戏类电子设备,学校将予以没收至学期末。学生在教学日期间被发现持有未经老师明确授意使用的平板等电子设备,学校将没收上述电子设备。首次违纪,将代为保管五天;第二次违纪,将代为保管至学期末。学生若拒交,按违纪处以警告以上处分,并没收相关电子产品;处理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如屡教不改者,学校有权处以一周以内停课处罚及警告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