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23年9月23日,我公司同事的工作号码(1765313****)被系统停机,运营商客服告知是反诈中心停的。9月26 日,当事人拨打053196110(济南公安反诈中心),被告知到所在地反诈中心申请开通就可以;之后拨打96110,查询到烟台福山反诈中心电话05356463597,随后拨打该号码说明问题,号码突然被限制使用,已经影响到机主正常工作,要求尽快核实复通。
9月28日,当事人接到电话,对方电话里自称姓马,是福山区回里派出所警务人员,要求当事人一小时内到该所接受传讯,当事人表示距离太远,马上过去有困难,该人表示没有那么多理由,一小时不到的话直接上门带人。当事人极度惊诧,提出两点异议:1、所用业务号码被停机,是当事人主动拨打电话要求复通,怎么好像成了犯罪嫌疑人? 2、处置警务涉及管辖范围,适于就近原则。当事人所在地500米范围内即有福山辖区派出所,为什么安排到30公里外的派出所? 对于当事人的质疑,马姓人员表示没有选择,并再次限定时间,让当事人到其所在派出所接受传讯。
当日10点28分,当事人拨通福山公安局反诈中心电话(0535 6463597),就以上两处问题提出质疑,希望变更地点,到就近派出所处理问题。第一位接听者试着解释相关问题,其身边的另一位抢过电话,态度蛮横且强硬答复当事人:你那来那么多问题?作为一个犯罪嫌疑人,没有那么多要求! 因为当事人打的免提,身边的同事都听到了对方的话,大家被惊住了,好端端的号码被莫名停机,当事人主动联系要求复通,这怎么一下子变成对方口中的“犯罪嫌疑人”了?本人当即接过电话,就对方不当表述提出质疑,对方并未问询本人身份,脱口喊出:你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没资格提问题!(好家伙,两句话不到,我变成犯罪嫌疑人家属了)愤怒之下我回怼了,对方则不停发出威胁,连续追问“你在哪”,疑似因为被质疑要过来抓人!
质疑
该起事件脉络原本清晰明了:反诈中心因系统检测或接到举报,按规定对当事人号码限停使用;当事人正常使用的号码突然被停机(已影响到正常工作),按照流程申请复通,也属于正常,但其后发生的系列问题让当事人不解:
1、反诈中心给予当事人电话停机,本已影响到当事人正常工作,当事人主动联系要求按程序尽快复通,却被烟台福山警方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并于9月28日下午接受长达三个小时讯问,期间当事人提出以下质疑:
○1是否所有涉诈停机号码机主都会被警方列为“罪嫌疑人”并接受传讯?如果不是,那么当事人在主动联系警方要求按程序尽快复通工作号码的情况下,为何会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并长时间接受讯问?依据是什么?是否存在程序不当、渎职行为?
○2假如当事人不主动联系警方要求号码复通,是否也会被福山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并接受传讯?
2、福山警方警务人员电话里直接把反映问题的当事人称为“犯罪嫌疑人”,未核实相关人士身份,直接将当事人同事称为“犯罪嫌疑人家属”,依据是什么?
困惑
1、 当事人在接受福山警方讯问现场,向警方提出了以上质疑,但办事民警回避问题,未给与正面答复;10月6日,当事人及同事通过国家信访反映上述问题,至今无人回复。
2、 号码被停机至今马上一个月了,被停号码既未复通也无法注销,当事人无法办理新的业务号码,一直处于无号码可用的困境,工作已经受到严重影响。同时,福山警方继续回避问题,对于当事人的质疑不予回应。
结语
保证通讯号码正常使用,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正当权利。警方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不应忽视相关行为给民众带来的负面影响,处置涉诈号码更不该过于随意、一停了之,有必要协同运营商对涉诈号码做停机前的基本涉诈认定。尤其号码机主能够举证涉诈号码属于正常使用(可能被恶意举报),警方有责任尽快复通号码,并对举报人的恶意行为调查处理。相关警务人员处置该类问题简单粗暴、随意而为,带给百姓的不是解忧而是困扰,小问题容易引出大矛盾,挫伤的是百姓的信任感和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特别说明】:本帖记载的关于当事人与反诈中心、福山区反诈部门、派出所相关人员的通话进行了全程录音。
2023年9月23日,我公司同事的工作号码(1765313****)被系统停机,运营商客服告知是反诈中心停的。9月26 日,当事人拨打053196110(济南公安反诈中心),被告知到所在地反诈中心申请开通就可以;之后拨打96110,查询到烟台福山反诈中心电话05356463597,随后拨打该号码说明问题,号码突然被限制使用,已经影响到机主正常工作,要求尽快核实复通。
9月28日,当事人接到电话,对方电话里自称姓马,是福山区回里派出所警务人员,要求当事人一小时内到该所接受传讯,当事人表示距离太远,马上过去有困难,该人表示没有那么多理由,一小时不到的话直接上门带人。当事人极度惊诧,提出两点异议:1、所用业务号码被停机,是当事人主动拨打电话要求复通,怎么好像成了犯罪嫌疑人? 2、处置警务涉及管辖范围,适于就近原则。当事人所在地500米范围内即有福山辖区派出所,为什么安排到30公里外的派出所? 对于当事人的质疑,马姓人员表示没有选择,并再次限定时间,让当事人到其所在派出所接受传讯。
当日10点28分,当事人拨通福山公安局反诈中心电话(0535 6463597),就以上两处问题提出质疑,希望变更地点,到就近派出所处理问题。第一位接听者试着解释相关问题,其身边的另一位抢过电话,态度蛮横且强硬答复当事人:你那来那么多问题?作为一个犯罪嫌疑人,没有那么多要求! 因为当事人打的免提,身边的同事都听到了对方的话,大家被惊住了,好端端的号码被莫名停机,当事人主动联系要求复通,这怎么一下子变成对方口中的“犯罪嫌疑人”了?本人当即接过电话,就对方不当表述提出质疑,对方并未问询本人身份,脱口喊出:你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没资格提问题!(好家伙,两句话不到,我变成犯罪嫌疑人家属了)愤怒之下我回怼了,对方则不停发出威胁,连续追问“你在哪”,疑似因为被质疑要过来抓人!
质疑
该起事件脉络原本清晰明了:反诈中心因系统检测或接到举报,按规定对当事人号码限停使用;当事人正常使用的号码突然被停机(已影响到正常工作),按照流程申请复通,也属于正常,但其后发生的系列问题让当事人不解:
1、反诈中心给予当事人电话停机,本已影响到当事人正常工作,当事人主动联系要求按程序尽快复通,却被烟台福山警方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并于9月28日下午接受长达三个小时讯问,期间当事人提出以下质疑:
○1是否所有涉诈停机号码机主都会被警方列为“罪嫌疑人”并接受传讯?如果不是,那么当事人在主动联系警方要求按程序尽快复通工作号码的情况下,为何会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并长时间接受讯问?依据是什么?是否存在程序不当、渎职行为?
○2假如当事人不主动联系警方要求号码复通,是否也会被福山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并接受传讯?
2、福山警方警务人员电话里直接把反映问题的当事人称为“犯罪嫌疑人”,未核实相关人士身份,直接将当事人同事称为“犯罪嫌疑人家属”,依据是什么?
困惑
1、 当事人在接受福山警方讯问现场,向警方提出了以上质疑,但办事民警回避问题,未给与正面答复;10月6日,当事人及同事通过国家信访反映上述问题,至今无人回复。
2、 号码被停机至今马上一个月了,被停号码既未复通也无法注销,当事人无法办理新的业务号码,一直处于无号码可用的困境,工作已经受到严重影响。同时,福山警方继续回避问题,对于当事人的质疑不予回应。
结语
保证通讯号码正常使用,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正当权利。警方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不应忽视相关行为给民众带来的负面影响,处置涉诈号码更不该过于随意、一停了之,有必要协同运营商对涉诈号码做停机前的基本涉诈认定。尤其号码机主能够举证涉诈号码属于正常使用(可能被恶意举报),警方有责任尽快复通号码,并对举报人的恶意行为调查处理。相关警务人员处置该类问题简单粗暴、随意而为,带给百姓的不是解忧而是困扰,小问题容易引出大矛盾,挫伤的是百姓的信任感和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特别说明】:本帖记载的关于当事人与反诈中心、福山区反诈部门、派出所相关人员的通话进行了全程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