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公司原一退休职工,几次煽动其他部分职工(对不参加的人谩骂,大多数是受不了才来公司),提不合理要求,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有什么法律依据适用于这种现象吗?作为公司有什么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本人在运输公司工作1年半,签了3年得合同未到期。前几天因跟别公司人吵架,别人告状到老总那里。公司就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名义开除我,并没有提前30天通知。另外,由于我是2胎没有准生证哺乳期。这一情况公司知道,当时就准备以这个理由开除我,但被我的领导老大保了下来,又上了2个月班之后才接到这一解聘通知的。我想知道我如果以严重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拿不到赔偿的话。可以以哺乳期得到赔偿吗 受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