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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强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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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谓的网络工作室模式,其实就一种合作模式,内容为工作室形式,那么,既然为合作经营模式且双方都有投入及回报,在双方意愿达成的条件下签署合作协议无可厚非,也是必须的!工作室简称子公司,子公司对总公司的口头约定要求形成书面文件从而保护双方权益是正常的合法的普遍要求,其对口头约定的条件加以修改并不存在法律以及道德上的侵权。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11-06 09: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