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县城管大队供水分队根据群众举报,依据《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城市规划区,特别是学校消防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对阳光学校自备井用水问题进行执法检查,阳光学校在建设施工期间没有履行相关手续建了自备井,现即将开学,为了保证师生的饮用水安全和学校消防设施需要,需停止使用自备井供水。为此,双方人员发生争执和肢体接触。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迅速成立了调查组,责令有关部门介入进行调查:
1、要求城管执法大队、阳光学校配合调查,待情况查清后,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2、要求县建委安排供水部门抓紧施工,阳光学校予以配合,尽快解决学校供水问题,确保师生的饮用水安全;
3、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校方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学。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迅速成立了调查组,责令有关部门介入进行调查:
1、要求城管执法大队、阳光学校配合调查,待情况查清后,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2、要求县建委安排供水部门抓紧施工,阳光学校予以配合,尽快解决学校供水问题,确保师生的饮用水安全;
3、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校方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