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贸市场各经营户、住户: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市场经营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对农贸市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市场内严禁乱停乱放,现有车辆请尽快驶离,待划设停车位后,有序停放。
2.市场内严禁私搭乱建,各经营户、住户要自行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杂物,整理破损门头。
3.市场内严禁店外经营,所有经营户一律进店经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4.请相关业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执法部门将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对于拒绝、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清水县市场建设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市场经营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对农贸市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市场内严禁乱停乱放,现有车辆请尽快驶离,待划设停车位后,有序停放。
2.市场内严禁私搭乱建,各经营户、住户要自行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杂物,整理破损门头。
3.市场内严禁店外经营,所有经营户一律进店经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4.请相关业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执法部门将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对于拒绝、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清水县市场建设中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