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3年7月开始不知道从哪就流出来(官媒小道消息)执法要进行改革的消息,大多数是取消市一级,县区执法人员下沉到乡镇街道,人员身份从参公转成公务员或者从事业编转成参公,取消执法改革队伍,只保留一支大综合执法队伍等等。
本人也算经历过几次改革,可以说走到哪改到哪,上层的方向基本是五年一改革,肯定有更深层的含义。我只能谈谈自己的小看法,不一定准,也和网上一样,算是胡言乱语:
一,只保留上层准许的6+1只执法队伍,其他单位部门的小众执法队伍基本90%以上的会全部取消,人员分流到本单位或者综合执法,执法职能划转到综合执法。其实这一项在上一次改革中明确提到并且在《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的。
二,市级执法队伍不在保留(或者主城区区级不设执法队伍,保留市一级),原市级执法队伍改名为某某监督局或者中心,市级人员不会下沉,要不分流到其他单位,要不留在改名后的单位;县区人员不会下沉到乡镇街道,人员还是在县区,但是会在某几个乡镇街道设立类似于分所这种形式;乡镇想要你的编制,但不会要你人,且执法相对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哪一只执法队伍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不是几十部,下沉到乡镇代表着执法人员要懂得行业的法律更多,贪多嚼不烂的道理我们懂,上层在推的也是执法专业化。而且只有管理权没有执法权对于很多单位也是不想看到的。
三,编制会转变,执法单位事业人员会越来越少,事业编转成参公,但是会控制人数总量,且会有年年缩编的趋势。
四,在某些县区(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会推行一支队伍的大综合执法,这项试点工作一直在做,前几年在东部沿海城市已经有许多城市推行,成效不好做评价,但是这次肯定会延续到其他中部省份。
本人也算经历过几次改革,可以说走到哪改到哪,上层的方向基本是五年一改革,肯定有更深层的含义。我只能谈谈自己的小看法,不一定准,也和网上一样,算是胡言乱语:
一,只保留上层准许的6+1只执法队伍,其他单位部门的小众执法队伍基本90%以上的会全部取消,人员分流到本单位或者综合执法,执法职能划转到综合执法。其实这一项在上一次改革中明确提到并且在《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的。
二,市级执法队伍不在保留(或者主城区区级不设执法队伍,保留市一级),原市级执法队伍改名为某某监督局或者中心,市级人员不会下沉,要不分流到其他单位,要不留在改名后的单位;县区人员不会下沉到乡镇街道,人员还是在县区,但是会在某几个乡镇街道设立类似于分所这种形式;乡镇想要你的编制,但不会要你人,且执法相对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哪一只执法队伍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不是几十部,下沉到乡镇代表着执法人员要懂得行业的法律更多,贪多嚼不烂的道理我们懂,上层在推的也是执法专业化。而且只有管理权没有执法权对于很多单位也是不想看到的。
三,编制会转变,执法单位事业人员会越来越少,事业编转成参公,但是会控制人数总量,且会有年年缩编的趋势。
四,在某些县区(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会推行一支队伍的大综合执法,这项试点工作一直在做,前几年在东部沿海城市已经有许多城市推行,成效不好做评价,但是这次肯定会延续到其他中部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