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赣07刑申33号问题点:
其一,对于征地所涉的四户人家均没见过征地协议书,且有一家也证实当时根本没签协议书,是直接打款到帐户的,所以征地协议书签名是伪造的。奇葩的是法官判后答疑竟说协议不是本案核心,可判决书证据清单又要采信征地协议书,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其二,对于《三门村“空心房”整治拆除协议》乙方签名也是伪造的,乙方可拿出不同时期签名三份比较,不但字体和书写力度均是天差地别,同时协议书签名没按指纹确认,这就是几十个人睁眼说瞎话的具体表现,村民说搞假也要打下草稿撒,不然会被钝瞎眼睛,屁眼要被搞出血来的。离谱的是判决书证据清单中却隐瞒了此份协议,但这隐瞒的是非法强拆两栋土坯房损毁不计其数的财产事实,马啦个巴子这就不是人干的事了,人品真坏到比举晴天白日旗的人还坏了,从这不难看出这就是程序违法的具体表现,也是法官违反《法官法》46条第二款和《刑法》399条第二款规定的具体表现。
其三,没有权威有效的政策依据,也就是说无标准单价,这就使征地与拆除土坯房补偿款无法准确计算。从上述二、三中我们不难看出此案就是一笔糊涂账。所以再审法官判后答疑说“订立什么协议并不是本案核心,并且索取的大部分费用非对方应当支付的”纯属扯蛋放屁也无从认定,何况还有强拆损毁不计其数财产没入账的,因此,原告该付与被告该收多少金额完全没个准确数字。这就是事实不清的具体表现。所以香港朋友说叫这几个法官滚出来算出这账来。
其四,网帖内容是否涉违法未确认,因为这是构成敲诈勒索罪之威胁、要挟或恐吓三要件的关键因素,既然没确认那法官拿什么来确认被告维权手段违法?事实上,被告发布的网帖均有事实依据且没捏造和歪曲事实,我国《宪法》41、35、5条明确规定,所以这也不违法,要不实也是认定诽谤罪吧?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几个B仔子说话判案不能口说无凭吧?咋感觉你这专业度比我这个喝了点洋墨水的人还欠缺呀?你个***地这就是法官适用法律错误的具体表现。
其一,对于征地所涉的四户人家均没见过征地协议书,且有一家也证实当时根本没签协议书,是直接打款到帐户的,所以征地协议书签名是伪造的。奇葩的是法官判后答疑竟说协议不是本案核心,可判决书证据清单又要采信征地协议书,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其二,对于《三门村“空心房”整治拆除协议》乙方签名也是伪造的,乙方可拿出不同时期签名三份比较,不但字体和书写力度均是天差地别,同时协议书签名没按指纹确认,这就是几十个人睁眼说瞎话的具体表现,村民说搞假也要打下草稿撒,不然会被钝瞎眼睛,屁眼要被搞出血来的。离谱的是判决书证据清单中却隐瞒了此份协议,但这隐瞒的是非法强拆两栋土坯房损毁不计其数的财产事实,马啦个巴子这就不是人干的事了,人品真坏到比举晴天白日旗的人还坏了,从这不难看出这就是程序违法的具体表现,也是法官违反《法官法》46条第二款和《刑法》399条第二款规定的具体表现。
其三,没有权威有效的政策依据,也就是说无标准单价,这就使征地与拆除土坯房补偿款无法准确计算。从上述二、三中我们不难看出此案就是一笔糊涂账。所以再审法官判后答疑说“订立什么协议并不是本案核心,并且索取的大部分费用非对方应当支付的”纯属扯蛋放屁也无从认定,何况还有强拆损毁不计其数财产没入账的,因此,原告该付与被告该收多少金额完全没个准确数字。这就是事实不清的具体表现。所以香港朋友说叫这几个法官滚出来算出这账来。
其四,网帖内容是否涉违法未确认,因为这是构成敲诈勒索罪之威胁、要挟或恐吓三要件的关键因素,既然没确认那法官拿什么来确认被告维权手段违法?事实上,被告发布的网帖均有事实依据且没捏造和歪曲事实,我国《宪法》41、35、5条明确规定,所以这也不违法,要不实也是认定诽谤罪吧?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几个B仔子说话判案不能口说无凭吧?咋感觉你这专业度比我这个喝了点洋墨水的人还欠缺呀?你个***地这就是法官适用法律错误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