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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违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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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违法条款:
顺德太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现今是事故不断,三天两头地停电、停水,房子到处漏水,越来越难以为继,租赁的商家的经营也越来越难以为继了。物业租不出去,就只够靠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勉强维持了,现在的现状是:物业租赁发展商的物业向发展商缴纳租金,发展商向物业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和发展商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利益共同体,外部的收入目前只有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了,因为这个项目很多物业是发展商自持的,所以发展商和物业公司基上是靠卖出去的物业缴纳的管理费在苟延残喘,如果全体业主不交管理费,发展商和物业都得被饿死。
今天要向大家说一下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违法条款,这些违法条款都是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希望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共同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1. 《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第三条为非法条款,这一条款中约定说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不包含公共水电费和电梯费费用,其违反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现实的情况是发展商公共的电费是由业主共同分担的,这是不符合《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希望广大业主起来维护自身利益。
2. 《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第十条关于保险的条款明显免除了被告的责任,业主缴纳了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却不保证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哪有这样的道理?
3. 由于原告所购房屋出现渗水、停电停水等质量问题,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被告物业服务费,希望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共同维权。
4. 开发商迟交房产的违约金为购房款的万分之一点二,而物业服务合同的迟交物业费的滞纳金却为每日千分之五,显失公正。
5. 广大业主须要求在《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里明确水电费收费标准按普通民用收费标准收取,须有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证明,如超出普通民用水电费收取标准部分,业主可以从需缴纳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
6. 要求物业公开所有小区收支明细,公开所有公共部分的收益,业主须按比例享受公推部分的收益。
以上是本人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发展的一些不合理条款,大家还发现什么不合理条款,希望大家补充,让我们大家共同起来维护业主自身的权益。






IP属地:广东1楼2024-03-05 09:44回复
    《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第三条为非法条款,这一条款中约定说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不包含公共水电费和电梯费费用,其违反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该条款中“包含/不包含公共水电费用及电梯费。”中的对号是发展商或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己私自打上的,没有经过业主们的同意,而且这每月分摊的水电费用是替佛山市顺德区太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代收的,这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国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而物业采用欺诈胁迫手段欺骗业主签署的合同却规定维修费用由业主方分担,这是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纳的公共部分的物业服务费和公摊的水电费,而公共部分的商业营收利益全部被发展商和物业拿走了,业主只投入没收益,而发展商和物业却只收业主的钱,享受着全部商业收益,哪有这样的道理?




    IP属地:广东2楼2024-03-2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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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违法条款:
      顺德太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现今是事故不断,三天两头地停电、停水,房子到处漏水,越来越难以为继,租赁的商家的经营也越来越难以为继了。物业租不出去,就只够靠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勉强维持了,现在的现状是:物业租赁发展商的物业向发展商缴纳租金,发展商向物业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和发展商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利益共同体,外部的收入目前只有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了,因为这个项目很多物业是发展商自持的,所以发展商和物业公司基上是靠卖出去的物业缴纳的管理费在苟延残喘,如果全体业主不交管理费,发展商和物业都得被饿死。
      今天要向大家说一下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违法条款,这些违法条款都是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希望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共同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1. 《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第三条为非法条款,这一条款中约定说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不包含公共水电费和电梯费费用,其违反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该条款中“包含/不包含公共水电费用及电梯费。”中的对号是发展商或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己私自打上的,没有经过业主们的同意,而且这每月分摊的水电费用是物业替佛山市顺德区太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代收的,这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国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而物业采用欺诈胁迫手段欺骗业主签署的合同却规定维修费用由业主方分担,这是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缴纳了公共部分的物业服务费和公摊的水电费,而公共部分的商业营收利益全部被发展商和物业拿走了,业主只投入没收益,而发展商和物业却只收业主的钱,享受着全部商业收益,哪有这样的道理?
      2. 《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第十条关于保险的条款明显免除了发展商和物业的责任,业主缴纳了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却不保证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哪有这样的道理?
      3. 由于业主所购房屋出现渗水、停电停水等质量问题,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希望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共同维权。
      4. 开发商迟交房产的违约金为购房款的万分之一点二,而物业服务合同的迟交物业费的滞纳金却为每日千分之五,显失公正。
      5. 广大业主须要求在《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里明确水电费收费标准按普通民用收费标准收取,须有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证明,如超出普通民用水电费收取标准部分,业主可以从需缴纳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
      6. 要求物业公开所有小区收支明细,公开所有公共部分的收益,业主须按比例享受公推部分的收益。
      以上是本人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发展的一些不合理条款,大家还发现什么不合理条款,希望大家补充,让我们大家共同起来维护业主自身的权益。


      IP属地:广东3楼2024-03-2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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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鼎旺中心卖房子的套路,这算不算诈骗?
        第一步,不要脸的销售骗你在多么好多么好的地段的房子,到现场签认购书,说认购书只是一个意向,将来在合同里都要写明装修、管道、交楼等具体要求,将来的合同条款会写清楚的。
        第二步,交了定金,在第二步签合同时会说合同不能更改,他会说合同都摆在销售大厅,你已经看过了,不能更改,你会看到,那些很多不利于他们的合同条款都被他更改了,这时候,你如果想退房,怕是已经晚了。
        第三步,签了合同还不算完,后面他还会给你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会完全颠覆主合同内容,完全都是为了维护发展商个人利益的霸王条款,这时你再想不签退房,你将费很大的周折。
        第四步,交房时,他会让你先签字,至于有什么问题他会说以后会整改,总之,他不会承担任何延期交房的责任。 这些就是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卖房子的套路,大家以后买这家公司的房子,一定要小心,这家公司的名字叫佛山太鼎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是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的老板的信息: 顺德唐昕织维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炳煌先生,台湾省台北县人,顺德唐昕织维有限公司董事长,鼎旺织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炳煌先生从事纺织织维事业多年,企业管理经验丰富,经济实力雄厚,属下有多家大型工厂企业。1991年投资创办顺德唐昕织维有限公司,生产高质量纤维,亲水纤维,复合纤维,弹性纤维,工业用纤维等高附加值的产品,产品行销世界各地。近几年,实体经济不景气,为了生存,从没有从事过地产的林炳煌开始投资地产生意,低价拿下了陈村的地皮,六年多不开发,利用这种违规行为,六年后趁房价大涨才赚了钱,经营才转型了,骗了中国大部分购房者,坑了一大堆中国的购房者


        IP属地:广东5楼2024-04-0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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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们需要确认该条款是否确实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物业服务费用应当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如果公共水电费和电梯费是物业服务成本的一部分,那么该条款将其排除在物业费之外,就可能违反了这一规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如果该条款的设定未经业主同意且对业主不公平,那么也可能违反了这一规定。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与物业公司或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该条款,并退还已经收取的不合理费用。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举报,要求其对该条款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以上措施均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维权措施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例如物业服务协议书、缴费凭证、相关法律法规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证明。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IP属地:广东6楼2024-05-2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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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地块2010年征的地,连续六年不开发,实际是违规的,希望国家尽快取缔他


            IP属地:广东7楼2024-06-1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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