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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文笔很好 大家有啥觉得文笔好的片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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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少爷
当我提起笔来的时候,我其实并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
  时间久了很多东西都记不太清楚,有时候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觉。
  有时候中午睡觉醒来,整个人都是迷迷糊糊的,只有抬头看到墙上的照片,才会知道那个年代是真实存在的,那些生死与共的战友是真实存在的。
  那段日子离我们非常遥远。
  直到现在对于1939这个数字我还非常恐惧,因为那是一个在我心目中特别可怕而恐慌的数字,这个数字代表了死亡,或者应该说是牺牲,也代表了物质上的贫瘠,更代表了各种欺骗和隐瞒,还代表了背叛,对党国的背叛,或者说是对敌人的背叛。
  那是1939年,抗战最艰苦的年份。
  那一年,我刚满20岁,本来是要从湖北老家走水路去上海的,谁知道能发生后面的那一连串的故事,或者说是奇遇。
  7月25日,我从汉口上船,汽笛一声接一声,姐姐在码头一直向我挥手,我也一直在不断挥手,直到船已经开出来很远,看不见姐姐手中的蓝色手绢为止,我才恍恍惚惚地坐下来,不自觉的眼泪就掉下来的。长这么还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四周都是一些穿着长袍马褂地商人,和贩夫走卒们,他们来自天南海北,也要去往五湖四海,我不知道今后会怎样,周围的人一个也不认识,我只能自己把头埋在袖子里面,蹲在船沿边上默默流泪。
  我正在伤心着,一双手拍在我的肩膀上,我抬起头来,有个看起来和善的中年人正蹲在我旁边,他笑着对我说,“小兄弟,你坐船去哪里啊?”。
  我当时愣住了,我记得姐姐告诉过我,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我本来不想理这个中年人,但是,他笑得很和气,我又不好意思拿我的冷屁股贴他的热脸,我决定这次不要听姐姐的话,我就告诉中年人,“我要坐船去上海”。
  中间人听了后,乐了,他把手里的烟吸了一口才说,“现在上海可是不太平啊,你跑去做什么?”
  我又想起了姐姐的话,我到底要继续和陌生人说话吗?也许姐姐是对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一旦你说了第一句话,就会难免要说第二句话,然后还会有第三句,总之,你自己就无法控制住了,姐姐知道我不擅长讲话,总是得罪人,早知道我刚刚就该听她的话。
  中年人看我愣愣的不说话,就低声问道,“怎么?有什么难处不方便说吗?”
  我心想,我难处多了去了,又不只是这一件,只是,不好告诉你而已。
  当然,我嘴里说的是,“没有啦,现在到处都是兵荒马乱,上海那边还繁华些,想过去找份工,讨个生活啊”
  中间人听我这么说又笑了,“咱们两个想到一块去了,其实,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安全,上海虽然群雄割据鱼龙混杂,却未尝不是各方势力均衡的局面,反过来,湖南湖北看似局势简单,一个不小心也是随时掉脑袋,反正是要冒险,何不去上海冒险,你说是吗?”
  我觉得这个中年人很奇怪,常言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嘛,你又不认识我,无缘无故跑来和我说这些干什么?难道真的觉得我好欺负吗?
  我想用力顶他几句,“现在世道是不好混,我们这样的草民,就如同蝼蚁一样,随时可能会被大象踩到,可不敢想什么大的事业”
  中年人可能也感觉到自己失语了,嘿嘿干笑两声,转过头坐在一边小凳上不再言语。
  其实我特别讨厌这种一上来就给别人讲什么事业呀,抱负啊,雄心壮志啊,自己有几斤几两自己心里不清楚吗?事业是你说说就能实现的吗?不过嘛,坐着船闲来无事,本来有个人一起闲聊是很好玩的,这下把人得罪了,几天的行程不知道要怎么熬了。
  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嘴巴和胃不分家,没有话说的时候,往往就想吃东西,反正舌头是不能闲着,一闲着就容易焦虑,一焦虑就容易胸闷,一胸闷就容易头晕,所以,千万不能让我饿到。我们家本来是姐弟三个,姐姐先嫁人了,我和弟弟就经常跑去姐姐家蹭饭吃,蹭饭次数多了,姐夫家的人就不愿意了,本来就只粮食不够,还要多两个人一起来,姐姐夹在中间也不好做人,于是就让我去省城读书,我这人虽然嘴容易得罪人,但是脑袋挺聪明的,在省城里学了英语,在班上经常有老师表扬我。我收到好几次情书,还是英文写的,英语系的妹纸就是不一样啊,写情书都这么优雅,我本来长得有点小帅的,加上智商高,你让班上其他十几个男同学怎么办啊?
  我觉得我扯跑题了,我忽然觉得很饿是真的,我就开始周围看有没有吃的东西,再不吃东西我就低血糖了。爱跑题是我的第二个毛病,这是病,得改。
  这是一艘中等大小的邮轮,船头用红油漆写上“飞浪号”三个字,我觉得飞浪号听着不吉利,你想啊,一般船都是叫破浪号,乘风破浪多好听啊,飞浪号总让人感觉好像是一艘船被炸弹从水面上炸飞了起来,多可怕啊,不行不能想下去了,因为我这人还有第三个毛病,就是好的不灵坏的灵,从小到大就是这样,总是期待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不发生,而越是害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所以我这人从小就特别胆小。


IP属地:河南1楼2024-03-05 14:30回复
    这是我很久以前在笔趣阁看过的一个小说片段,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念念不忘,这就是我向往的那种文笔很好的典范。


    IP属地:河南3楼2024-03-0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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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支箭,不停歇地奔来。邓舍地上一滚,终究没躲得过。箭矢钻过头盔和盔甲的缝隙,射进了他的脖子。
        鲜血溅射出来。邓舍大叫一声,伸手去拔。一个亲兵跪在地上,拽住了他的手。一旦拔出,这会儿没军医在边儿,失血过多的话,必死无疑。
        邓舍两天两夜没合眼,又受此重创,支持不下去,眼前一黑。隐约看到赵过焦急地奔驰回来;听到陈虎愤怒地吼叫,似乎在说,城破之后,屠城三天。
        他举起手,试图制止陈虎的冲动。力气不足,胳膊颓然落下。
        邓三、无数上马贼、红巾军里死去的老兄弟,他们栩栩如生的面孔,或远或近地出现在虚空之中,音容笑貌,恍若眼前。焚烧的村郭、奔跑哭泣的平民、无数的敌我士卒厮杀在平原、高高的城池上,他居高临下观望蒙古人的围城军队。挣扎求活的十年,在这一刻竟是如此的清晰。
        我就要死了吗?他问自己。我不能死!还有很多事,我未曾去做。求生的欲望无比强烈,可他太累了。他似乎听见邓三在他耳边柔语轻声:舍哥儿,趁着这个机会,好好休息一下罢。最后一个念头,是千万不要屠城。
        城还是屠了。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3-0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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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文笔好不好不是看某个片段,重点剧情详细写,不重要的部分一笔带过,整体行文流畅,作者把想写的东西嚼碎了喂到读者嘴里才是好文笔,当然我只针对网文


        IP属地:四川5楼2024-03-0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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