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声母清浊划分
历史错误的证明
王义然
对汉语语音的声母划分清浊,是传统音韵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主流派音韵学者一贯的做法。而笔者研究认为,对汉语语音的声母划分清浊,是一个历史错误。这个历史错误,是导致传统音韵学成为绝学、伪科学的根本原因之一。为了让世人看清这种清浊划分确属错误,笔者对这个错误进行了多方面的严格证明。希望引起学界注意。
一、运用排中律证明其错误
在现代语言学研究中,人们把构成语音的基本单位叫做音节,把构成音节的音素分为元音和辅音两类,而辅音又分为清辅音和浊辅音。区分辅音清浊的唯一标志就是发音时声带是否振动。发音时声带振动的就是浊辅音,声带不振动的就是清辅音。很显然,清辅音和浊辅音这两个概念,内涵和外延是相互对立,完全不同的,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已经包括了辅音这个概念外延的全部。
逻辑学知识告诉我们,如果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相同,并且他们的外延之和等于其属概念的外延。那么,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是矛盾关系。矛盾关系属于不相容关系。处于这种关系状态之中的两个概念,互不相容,没有共同元素。因而其外延是互相排斥、互有区别的。清辅音和浊辅音的关系,就属于这样的矛盾关系。
我们在研究语音,确定某个具体辅音的属性的过程,就要把研究对象与清音、浊音这两个矛盾概念相比较,从而作出或者是清音、或者是浊音的判断。这样的判断,属于非此即彼的选择判断。做出这样的判断,最忌讳的就是违背排中律。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其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必有一真。其公式是:或者A或者非A。排中律之所以有排中之称,是因为在二者必居其一的思维过程中,判定对象有一个真,且只有一个真;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更没有亦真亦假、不真不假的中间状态。
对汉语语音的声母划分清浊,实际上就是把某个具体的声母与辅音清浊的概念相对照,从而做出二者必居其一的判定。然而,历代学者却一直把传统的三十六字母划分为全清、次清、全浊、次浊四类。这种做法明显的违背了排中律,所以笔者敢断言,这种划分肯定是错误的,不可能符合汉语语音实际。虽然在音韵学界一直坚持这样的清浊划分,但却没有一个学者能说明白,次清和次浊声母该如何发音。因为在人类的语音实践中,辅音可分清浊,且只可分清浊,没有第三种状态。外国没有,中国更没有。
二、运用归谬法证明其错误
数学上有一种命题证明方法叫反证法,又叫归谬法。后来这种证明方法延伸到形式逻辑领域,成为人们论证问题常用的方法。在形式逻辑领域,这种论证方法只称归谬法。归谬法属于一种假言推理方法。其推理的基本形式是:如果A,则B;非B,所以非A。用语言文字表述其论证过程即:首先假设某个待证命题是正确的,然后从这一论断出发,加以引申、推论,从而得出一个违反已知真理、违背生活常识、与实际情况不符、与假设命题相矛盾的极其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假设不成立,原待证命题错误。在数学领域,归谬法是有些命题证明的唯一方法。在其他领域也是人们常用的论辩方法。
历史错误的证明
王义然
对汉语语音的声母划分清浊,是传统音韵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主流派音韵学者一贯的做法。而笔者研究认为,对汉语语音的声母划分清浊,是一个历史错误。这个历史错误,是导致传统音韵学成为绝学、伪科学的根本原因之一。为了让世人看清这种清浊划分确属错误,笔者对这个错误进行了多方面的严格证明。希望引起学界注意。
一、运用排中律证明其错误
在现代语言学研究中,人们把构成语音的基本单位叫做音节,把构成音节的音素分为元音和辅音两类,而辅音又分为清辅音和浊辅音。区分辅音清浊的唯一标志就是发音时声带是否振动。发音时声带振动的就是浊辅音,声带不振动的就是清辅音。很显然,清辅音和浊辅音这两个概念,内涵和外延是相互对立,完全不同的,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已经包括了辅音这个概念外延的全部。
逻辑学知识告诉我们,如果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相同,并且他们的外延之和等于其属概念的外延。那么,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是矛盾关系。矛盾关系属于不相容关系。处于这种关系状态之中的两个概念,互不相容,没有共同元素。因而其外延是互相排斥、互有区别的。清辅音和浊辅音的关系,就属于这样的矛盾关系。
我们在研究语音,确定某个具体辅音的属性的过程,就要把研究对象与清音、浊音这两个矛盾概念相比较,从而作出或者是清音、或者是浊音的判断。这样的判断,属于非此即彼的选择判断。做出这样的判断,最忌讳的就是违背排中律。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其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必有一真。其公式是:或者A或者非A。排中律之所以有排中之称,是因为在二者必居其一的思维过程中,判定对象有一个真,且只有一个真;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更没有亦真亦假、不真不假的中间状态。
对汉语语音的声母划分清浊,实际上就是把某个具体的声母与辅音清浊的概念相对照,从而做出二者必居其一的判定。然而,历代学者却一直把传统的三十六字母划分为全清、次清、全浊、次浊四类。这种做法明显的违背了排中律,所以笔者敢断言,这种划分肯定是错误的,不可能符合汉语语音实际。虽然在音韵学界一直坚持这样的清浊划分,但却没有一个学者能说明白,次清和次浊声母该如何发音。因为在人类的语音实践中,辅音可分清浊,且只可分清浊,没有第三种状态。外国没有,中国更没有。
二、运用归谬法证明其错误
数学上有一种命题证明方法叫反证法,又叫归谬法。后来这种证明方法延伸到形式逻辑领域,成为人们论证问题常用的方法。在形式逻辑领域,这种论证方法只称归谬法。归谬法属于一种假言推理方法。其推理的基本形式是:如果A,则B;非B,所以非A。用语言文字表述其论证过程即:首先假设某个待证命题是正确的,然后从这一论断出发,加以引申、推论,从而得出一个违反已知真理、违背生活常识、与实际情况不符、与假设命题相矛盾的极其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假设不成立,原待证命题错误。在数学领域,归谬法是有些命题证明的唯一方法。在其他领域也是人们常用的论辩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