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射频治疗仪不用做临床了,时隔两年,又有新规
2022年3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2年第30号)“。文中明确指出,自2024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证(以下简称牌照)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时隔两年,2024年3月27日,标管中心发布了《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分类界定解读》。
解读如下:
对于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射频治疗仪、射频不符合医疗器械定义的射频类产品,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例如,预期用途不涉及30号公告规定的情形,而是仅用于“精华的皮肤无创促渗(不用于药品和医疗器械促渗)、促进精华吸收、皮肤表面清洁、温热按摩、物理按摩、肌肤放松、去除角质”或类似用途的射频类产品,则不符合医疗器械定义,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所以4月1日后,在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取得的情况下,各大企业将会纷纷标注产品为3C电子产品继续销售。:用于“精华的皮肤无创促渗(不用于药品和医疗器械促渗)、促进精华吸收、皮肤表面清洁、温热按摩、物理按摩、肌肤放松、去除角质”。
2022年3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2年第30号)“。文中明确指出,自2024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证(以下简称牌照)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时隔两年,2024年3月27日,标管中心发布了《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分类界定解读》。
解读如下:
对于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射频治疗仪、射频不符合医疗器械定义的射频类产品,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例如,预期用途不涉及30号公告规定的情形,而是仅用于“精华的皮肤无创促渗(不用于药品和医疗器械促渗)、促进精华吸收、皮肤表面清洁、温热按摩、物理按摩、肌肤放松、去除角质”或类似用途的射频类产品,则不符合医疗器械定义,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所以4月1日后,在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取得的情况下,各大企业将会纷纷标注产品为3C电子产品继续销售。:用于“精华的皮肤无创促渗(不用于药品和医疗器械促渗)、促进精华吸收、皮肤表面清洁、温热按摩、物理按摩、肌肤放松、去除角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