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溃,你可以视为总数。
比方说,一支方面军,你可以用击溃、溃败、击败等形容词。
重点放在取得胜利,让对方的有生力量无法作战,这个点上。
歼灭,你可以视为杀敌数。
比方说,阵亡。通常,一支部队阵亡超过40%,几乎可以认为溃败。
击杀,这是具有针对性的表述,是为了获取胜利的肯定。
比方说,击杀头目、军官等,具有象征意义的人事物。
最后,消灭。这个通常是用在大范围而言,模糊战果。
比方说,一个方面军存在有多支有生力量。
虽然击溃了方面军,但并未对主战力量、局势产生影响时,通常都用这种表述来形容战果。
如果4组词连在一起,作为排比的话,那么“消灭”不应该出现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