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行为与意识互为共轭,实部相同,虚部相反
关于我们所不知道的一切
原来以为,不谈恋爱就可以不用失恋,不失恋就没有痛苦。
你说难道一个人的爱情只能付出一次么?一旦付出了,就收不回了么?
如果明知一段爱情已经无法被超越,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亲手打碎它呢?
有的事情只能接受,不能企图去理解。
分手的时候是真相大白的时候,我的笑面具就是在那时匡的一声掉在地上,四分五裂。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笑面具总是要跌碎的,只是我不希望被她看见而已。
我是个很荒诞的人,比如说,我喜欢把十二小时作为生命的一个周期。被压缩的生命往往能使人感到瞬间的可贵,也能使人感到生命是可以被补偿的。
那时候,我常常往楼下扔东西,扔一些软绵绵的东西,它们一旦砸在行人的头上也不会造成什么伤害,最多只会影响一下心情,持续十二分钟左右的懊丧。
洗澡棉、蛋糕、塑料绳、软包装……自由下落。
我买很多项链,用来勒住自己,当我的手把缠在皮肤上的项链用力一扯,快感随之产生。这是自虐,别人这么说。
我是一个狂热的占星爱好者,对于星象的研究我近乎痴迷,我深信古欧洲浓黑色的夜空中发射出的光芒绝对具有不容忽视的暗示,这些暗示几千年来都在人类的血液里一点点地流着,操控他们的人格和爱情。
我是摩羯座,十二星座里最不可思议的一个,性压抑、恐慌、智慧。这样一来,我的自虐、自恋、自负和自卑统统马上得到合理解释。
我不爱足球,我爱酒,而且是烈性酒。酒让人睡觉,让人睡在清醒里头。
烈性酒直接作用于神经,他让你从一种状态直接进入另一种状态,睁眼时还坐在酒桌前,再睁开眼已躺在凌晨的马路边,这样的经历不止一次。
烈性酒的确有点像梦遗,除了床单湿了,梦中人的形象模糊或干脆就没有形象。
对我而言,酒桌并不是通向床榻,酒桌必然通向马路,无论打的还是步行
最可贵的是,酒没能让我提升,也没让我堕落。
我很讨厌男人有夸张的浓眉毛,这显得很没有诚意,而且缺失温存,是没有内涵的表现。
男人也需要妩媚,很中性的那种,或者很妖艳的那种。你看张国荣。
在网上,我有两个昵称,一个是“八爪鱼人”,一个是“当杜拉变成洛丽塔”。
作为一个普通的白领,我不需要过多的装饰自己的生活,不需要考虑橱窗中的钻石自己是否买得起,不需要考虑拖鞋的毛线是长一点好还是短一点好。我老是搬家,老是搬家,美多大厦的14楼到20楼我都住过。
在一个城市的表面浮动的感觉很好,我从来就不想扎根。
我不是一个用一切换爱情的人,我没那么崇高;我也不是一个用爱情换一切的人,我还不至于那么卑劣。
但我那时候真的认为,90%的执著是由于懒惰,不可救药的懒惰——由于我们常常想休息,但结果往往总是,一旦停下,便不愿再行走。
冬天,异常的温暖。
我和吴邑邑走在大街上。她是个很正常的女人,没有过激的言语,也不试图反抗什么,她有着纯黑的头发,上面没有负离子,所以难免打结,但是她说这样就很好,因为正常。不过我不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她从来没有说过,我也没有送她回家,但我知道我们住得不远,因为我们几乎总是同时到家。
不过我们之间的分手无可避免,从第一天开始恋爱的时候我就这么认为,因为她是狮子座。
狮子座的人喜欢速战速决,在床上都是喜欢轰轰烈烈的十分钟完后倒头就睡;而摩羯座不一样,我喜欢在床头摆一瓶烈性酒,三分钟喝一口,趁着酒兴半真半假地慢慢地干。
用吴邑邑的话来说,在我们还没有开始以前,大家都特高兴的时候谁也不会去想到对方,到了特可怜的时候,就凑到了一块儿。
我是很爱吴邑邑的,但是我知道她一直想着的是另外一个人。
千禧年的时候我们一起到世纪坛去了,那里长长的一匹红布,上面写满游客的签名,共同纪念千禧年前夜。吴邑邑走过去,拿起一支很粗很粗的黑笔,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在自己名字的旁边写上“小康”。我没有问她那是谁,因为吴邑邑的瞳孔中有一个人影一直散不开去,第六感告诉我,那就是他。
关于我们所不知道的一切
原来以为,不谈恋爱就可以不用失恋,不失恋就没有痛苦。
你说难道一个人的爱情只能付出一次么?一旦付出了,就收不回了么?
如果明知一段爱情已经无法被超越,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亲手打碎它呢?
有的事情只能接受,不能企图去理解。
分手的时候是真相大白的时候,我的笑面具就是在那时匡的一声掉在地上,四分五裂。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笑面具总是要跌碎的,只是我不希望被她看见而已。
我是个很荒诞的人,比如说,我喜欢把十二小时作为生命的一个周期。被压缩的生命往往能使人感到瞬间的可贵,也能使人感到生命是可以被补偿的。
那时候,我常常往楼下扔东西,扔一些软绵绵的东西,它们一旦砸在行人的头上也不会造成什么伤害,最多只会影响一下心情,持续十二分钟左右的懊丧。
洗澡棉、蛋糕、塑料绳、软包装……自由下落。
我买很多项链,用来勒住自己,当我的手把缠在皮肤上的项链用力一扯,快感随之产生。这是自虐,别人这么说。
我是一个狂热的占星爱好者,对于星象的研究我近乎痴迷,我深信古欧洲浓黑色的夜空中发射出的光芒绝对具有不容忽视的暗示,这些暗示几千年来都在人类的血液里一点点地流着,操控他们的人格和爱情。
我是摩羯座,十二星座里最不可思议的一个,性压抑、恐慌、智慧。这样一来,我的自虐、自恋、自负和自卑统统马上得到合理解释。
我不爱足球,我爱酒,而且是烈性酒。酒让人睡觉,让人睡在清醒里头。
烈性酒直接作用于神经,他让你从一种状态直接进入另一种状态,睁眼时还坐在酒桌前,再睁开眼已躺在凌晨的马路边,这样的经历不止一次。
烈性酒的确有点像梦遗,除了床单湿了,梦中人的形象模糊或干脆就没有形象。
对我而言,酒桌并不是通向床榻,酒桌必然通向马路,无论打的还是步行
最可贵的是,酒没能让我提升,也没让我堕落。
我很讨厌男人有夸张的浓眉毛,这显得很没有诚意,而且缺失温存,是没有内涵的表现。
男人也需要妩媚,很中性的那种,或者很妖艳的那种。你看张国荣。
在网上,我有两个昵称,一个是“八爪鱼人”,一个是“当杜拉变成洛丽塔”。
作为一个普通的白领,我不需要过多的装饰自己的生活,不需要考虑橱窗中的钻石自己是否买得起,不需要考虑拖鞋的毛线是长一点好还是短一点好。我老是搬家,老是搬家,美多大厦的14楼到20楼我都住过。
在一个城市的表面浮动的感觉很好,我从来就不想扎根。
我不是一个用一切换爱情的人,我没那么崇高;我也不是一个用爱情换一切的人,我还不至于那么卑劣。
但我那时候真的认为,90%的执著是由于懒惰,不可救药的懒惰——由于我们常常想休息,但结果往往总是,一旦停下,便不愿再行走。
冬天,异常的温暖。
我和吴邑邑走在大街上。她是个很正常的女人,没有过激的言语,也不试图反抗什么,她有着纯黑的头发,上面没有负离子,所以难免打结,但是她说这样就很好,因为正常。不过我不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她从来没有说过,我也没有送她回家,但我知道我们住得不远,因为我们几乎总是同时到家。
不过我们之间的分手无可避免,从第一天开始恋爱的时候我就这么认为,因为她是狮子座。
狮子座的人喜欢速战速决,在床上都是喜欢轰轰烈烈的十分钟完后倒头就睡;而摩羯座不一样,我喜欢在床头摆一瓶烈性酒,三分钟喝一口,趁着酒兴半真半假地慢慢地干。
用吴邑邑的话来说,在我们还没有开始以前,大家都特高兴的时候谁也不会去想到对方,到了特可怜的时候,就凑到了一块儿。
我是很爱吴邑邑的,但是我知道她一直想着的是另外一个人。
千禧年的时候我们一起到世纪坛去了,那里长长的一匹红布,上面写满游客的签名,共同纪念千禧年前夜。吴邑邑走过去,拿起一支很粗很粗的黑笔,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在自己名字的旁边写上“小康”。我没有问她那是谁,因为吴邑邑的瞳孔中有一个人影一直散不开去,第六感告诉我,那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