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的中文名称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即中国的CER。我国生态环境部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中的定义,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在CDM项目发展受限的情况下,我国建立了国内的自愿减排碳信用交易市场。2012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 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两大关键文件,国内的减排项目重启在国内的注册。2015年我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线,CCER进入交易阶段。2017 年,CCER 项目备案暂停,存量CCER 仍在各大试点交易。截至2021 年4 月,国家发改委公示的CCER 审定项目累计2871个,备案项目861个,进行减排量备案的项目25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