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8日上午,我去吴桥县泰山路广播电视台对过胜利浴池南侧“群升防盗门”门市部,想买不锈钢防盗门和智能门锁,门是杂牌304不锈钢标准防盗门,尺寸860mm*2050mm(统一的标准尺寸),智能锁800元,老板说2800元。约10点13分,门市老板发微信要我先付定金1400元(法律规定,定金不得超过标的物价值的20%),但未说明定金的用途、退还条件等内容,也未提及智能锁问题。当时,我没多想,通过微信给其转款1400元。下午约3点35分我给其打电话,询问价款是否包括智能锁,他说不包括。我觉得杂牌304不锈钢防盗门不带智能锁,2800元价格有点高(门进价只有900元左右,智能锁400左右)。下午5点41分老板给我发来微信语音说,如果嫌贵,预交的1400元只能退1000元。我和其沟通,因为我要的是标准尺寸的门,这种门在全国各地够买都是现货供应,交钱即拿门,不需要特殊定制。而且当时预交1400元时,他也并未说明定金的用途和退还条件,所以所谓定金不能成立,我有权要求其全额退款。3月10日10时许,我去门市再度与其沟通,进门后老板先引导我,让我说出不要二字,然后强行微信退给我1000元,并威胁,不同意就动用黑恶势力。作为一个行动不便、年近70岁的老年人,我怕他危及我的人身安全,只能收1000元后先行离开。
请问:被扣的400元还能要回吗?
请问:被扣的400元还能要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