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AI)艺术作为新兴的艺术实践,引发许多有关技术与艺术特别是艺术定义等方面的讨论。
人类对于什么是艺术的思考由来已久,先后形成许多有关艺术界定的著名观点:柏拉图认为“艺术即模仿”,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即认识”,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认为“艺术即品味的对象”,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艺术即可传递的快感”,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认为“艺术即展现”,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认为“艺术即有意味的形式”,美国艺术家道格拉斯·戴维斯认为“艺术即虚拟”,等等。从列举的这些定义里,可以感受到艺术仿佛是一条河,流经不同时代,不断变动,形成不同面貌。艺术基于新理念、新技术和新媒介的发展,不断更新,形成新的格局景观。所以我们需要以变化的、发展的眼光,来审视这个变化的、发展的艺术世界
艺术世界的发展变化,当然也包括艺术工具的发展变化。工具对于艺术创作同样极为重要。人类的生产创造方式在发展变化,艺术创作方式自然也会变化发展,这都是基于人类发明创新使用工具的进步。例如飞机、起重机、计算机等现代产品,无疑让人类的速度、力量和计算能力都得到极大延伸。人机连接和交互技术的发展,则是为了让这种延伸更加天衣无缝。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必将开启人工智能用于艺术创作的时代。我们常说艺术是时代的反映,不应仅指艺术内容、风格面貌,也应该包括艺术创作方式。从这个意义上看,AI绘画艺术正是反映人工智能时代社会的一面镜子,这或许能构成“笔墨当随时代”的新语义。
对于AI绘画是否属于艺术创作,即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到底是否具有艺术的创造性,长期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方认为具备艺术创造性,因为其底层算法设计就具备创造性和创新性,而且还能生成不可预见的全新艺术成果;另一方则认为不具备艺术创造性,因为人工智能系统本身就是对人的模仿,输入的信息源于人类已有的艺术信息,输出的信息也只能是变相模仿而已。艺术创造只能出自人类,人工智能无法在艺术的情感和体验层面形成人类才有的理解和共情。
但我认为,AI绘画创作的艺术主体仍旧是人,需要人类提炼和组织准确的AI绘画创作语言,包括艺术创作元素、构图形式、风格特点等诸多关键提示词。这些技术参数信息输入AI绘画工具后才能生成画面,对艺术创作主体的人而言,这个过程是思考创作的过程。例如,为寻求合适的艺术关键词来激发或提示构建合适的AI艺术语境,就必然历经人的斟酌、思考、实验、遴选,甚至“废稿三千”才能得一二可意之作,然后还要再接受作为艺术客体的人的检验。AI绘画艺术主体和客体都仍旧是人,因此也可以说AI绘画源之于人、归之于人,仍旧归属于人的艺术创作。
尤其从艺术客体的检验角度,我们能感受到人工智能产生的美术作品、设计作品、文学作品,水平上参差不齐。就如同人类借助照相机工具,有的只是能简便完成造型留影功能,有的则能进一步提升为摄影艺术创作。因此对于人工智能绘画是否属于艺术作品的判断,需要秉持艺术本身之标准,避免以偏概全、简单否定。
此外,还可以参照“图灵实验”的方法,来判断人工智能绘画作品到底是不是艺术。人工智能始祖艾伦·图灵曾提出测试计算机能否智能思考的实验,即一个人向计算机发问,由计算机和人同时进行回答,另一个不知情的人来区分是计算机还是人的回答。在这个实验中,有部分计算机的回答,被认为是人的回答,没有被辨认出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美术、设计、文学等人工智能艺术作品,能够通过类似“图灵实验”的人机辨别测试。既然人无法识别某个创作是由人工智能还是由艺术家完成的,那么,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就应该是艺术作品。当然,由于人工智能平台的高效产出,也会形成一波又一波的审美疲劳,也会经历多元扩展、分层分级。AI绘画终究要与其他艺术类型一样,不懈追求精益求精、臻于至善的艺术品质,最终只有少数才能进入艺术精品之列,因此也不太可能出现“人人都是艺术家”的情况。
不可否认,AI绘画在计算机程序和算法设计的加持下,确实能大大减少画家的创作劳动和时间消耗,呈指数级大幅提升绘画作品的生成效率。例如可以“以文生图”,由关键提示词快速激发生成视觉画面,并能超越以往的视觉经验;还可以“以图生图”,画家个人作品可借人工智能平台“裂变”,优化生成新的图式画面。此外,人工智能平台强大的信息整合和计算能力,也能够为画家提供新的创作灵感,协助完成艺术创作思维活动中的信息采集、元素整合、抽象变形、优化调整等多方工作。正是因为人工智能跨越了艺术领域的很多技术门槛,让艺术照进现实的梦想实现起来更为方便,人工智能绘画工具也被视为充满了创造性、创新性的梦工厂。2023年中国美术家协会发布的《首届中国数字艺术大展征稿通知》,将“人工智能艺术”正式列入征稿类别,这等于在事实上也已认可人工智能绘画属于艺术创作范畴。
总之,人工智能是模拟人类智能的技术,属于新时期人类智能的外在表现形态。人工智能时代艺术领域产生的AI绘画,其本质上也就是“人类艺术智能”基于“人工智能技术”而创造的“人类智能艺术”,这当然仍属于人类的艺术创作行为。
人类世界正在面临科学技术升级引发的全新认知,艺术领域也因人工智能技术产生“走向终结”的危机意识。其实早在19世纪初,从黑格尔《美学讲演录》中就萌生了“艺术终结论”,引出20世纪“艺术史的终结”“艺术家之死”“审美经验的终结”“艺术理论的终结”等多重观点讨论,国内也出现中国画“穷途末路论”等与之相呼应。但进入21世纪“艺术终结论”从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没有意义的伪命题。如罗曼·罗兰所言:“艺术正如生活那样,它是无穷无尽的。”在人类生活中,艺术将一直相伴同行。
科学、技术与艺术之间并非矛盾对立的关系,都是人类探求世界、认知自我的途径方式,可谓相向而行、殊途同归。科学技术带给艺术的不是危机,而是带来生机、带动升级,营造出艺术发展的重要契机。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进步为例,无论是追求技进乎道的艺术理想,还是探索超然物外的艺术境界,都必然为人类艺术发展注入新生力量,扩展和丰富人类艺术的外延空间。缺少新技术加入与加持,艺术反而更容易丧失发展的动力。
人类正在步入人工智能时代,未来可能也会走出这个时代。人工智能时代毕竟仍是由人主导的时代,人工智能的艺术空间仍属于人主导下的秩序空间。可以简单总结说,人工智能绘画仍属人类智能艺术,是人类在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创作。
人类对于什么是艺术的思考由来已久,先后形成许多有关艺术界定的著名观点:柏拉图认为“艺术即模仿”,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即认识”,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认为“艺术即品味的对象”,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艺术即可传递的快感”,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认为“艺术即展现”,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认为“艺术即有意味的形式”,美国艺术家道格拉斯·戴维斯认为“艺术即虚拟”,等等。从列举的这些定义里,可以感受到艺术仿佛是一条河,流经不同时代,不断变动,形成不同面貌。艺术基于新理念、新技术和新媒介的发展,不断更新,形成新的格局景观。所以我们需要以变化的、发展的眼光,来审视这个变化的、发展的艺术世界
艺术世界的发展变化,当然也包括艺术工具的发展变化。工具对于艺术创作同样极为重要。人类的生产创造方式在发展变化,艺术创作方式自然也会变化发展,这都是基于人类发明创新使用工具的进步。例如飞机、起重机、计算机等现代产品,无疑让人类的速度、力量和计算能力都得到极大延伸。人机连接和交互技术的发展,则是为了让这种延伸更加天衣无缝。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必将开启人工智能用于艺术创作的时代。我们常说艺术是时代的反映,不应仅指艺术内容、风格面貌,也应该包括艺术创作方式。从这个意义上看,AI绘画艺术正是反映人工智能时代社会的一面镜子,这或许能构成“笔墨当随时代”的新语义。
对于AI绘画是否属于艺术创作,即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到底是否具有艺术的创造性,长期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方认为具备艺术创造性,因为其底层算法设计就具备创造性和创新性,而且还能生成不可预见的全新艺术成果;另一方则认为不具备艺术创造性,因为人工智能系统本身就是对人的模仿,输入的信息源于人类已有的艺术信息,输出的信息也只能是变相模仿而已。艺术创造只能出自人类,人工智能无法在艺术的情感和体验层面形成人类才有的理解和共情。
但我认为,AI绘画创作的艺术主体仍旧是人,需要人类提炼和组织准确的AI绘画创作语言,包括艺术创作元素、构图形式、风格特点等诸多关键提示词。这些技术参数信息输入AI绘画工具后才能生成画面,对艺术创作主体的人而言,这个过程是思考创作的过程。例如,为寻求合适的艺术关键词来激发或提示构建合适的AI艺术语境,就必然历经人的斟酌、思考、实验、遴选,甚至“废稿三千”才能得一二可意之作,然后还要再接受作为艺术客体的人的检验。AI绘画艺术主体和客体都仍旧是人,因此也可以说AI绘画源之于人、归之于人,仍旧归属于人的艺术创作。
尤其从艺术客体的检验角度,我们能感受到人工智能产生的美术作品、设计作品、文学作品,水平上参差不齐。就如同人类借助照相机工具,有的只是能简便完成造型留影功能,有的则能进一步提升为摄影艺术创作。因此对于人工智能绘画是否属于艺术作品的判断,需要秉持艺术本身之标准,避免以偏概全、简单否定。
此外,还可以参照“图灵实验”的方法,来判断人工智能绘画作品到底是不是艺术。人工智能始祖艾伦·图灵曾提出测试计算机能否智能思考的实验,即一个人向计算机发问,由计算机和人同时进行回答,另一个不知情的人来区分是计算机还是人的回答。在这个实验中,有部分计算机的回答,被认为是人的回答,没有被辨认出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美术、设计、文学等人工智能艺术作品,能够通过类似“图灵实验”的人机辨别测试。既然人无法识别某个创作是由人工智能还是由艺术家完成的,那么,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就应该是艺术作品。当然,由于人工智能平台的高效产出,也会形成一波又一波的审美疲劳,也会经历多元扩展、分层分级。AI绘画终究要与其他艺术类型一样,不懈追求精益求精、臻于至善的艺术品质,最终只有少数才能进入艺术精品之列,因此也不太可能出现“人人都是艺术家”的情况。
不可否认,AI绘画在计算机程序和算法设计的加持下,确实能大大减少画家的创作劳动和时间消耗,呈指数级大幅提升绘画作品的生成效率。例如可以“以文生图”,由关键提示词快速激发生成视觉画面,并能超越以往的视觉经验;还可以“以图生图”,画家个人作品可借人工智能平台“裂变”,优化生成新的图式画面。此外,人工智能平台强大的信息整合和计算能力,也能够为画家提供新的创作灵感,协助完成艺术创作思维活动中的信息采集、元素整合、抽象变形、优化调整等多方工作。正是因为人工智能跨越了艺术领域的很多技术门槛,让艺术照进现实的梦想实现起来更为方便,人工智能绘画工具也被视为充满了创造性、创新性的梦工厂。2023年中国美术家协会发布的《首届中国数字艺术大展征稿通知》,将“人工智能艺术”正式列入征稿类别,这等于在事实上也已认可人工智能绘画属于艺术创作范畴。
总之,人工智能是模拟人类智能的技术,属于新时期人类智能的外在表现形态。人工智能时代艺术领域产生的AI绘画,其本质上也就是“人类艺术智能”基于“人工智能技术”而创造的“人类智能艺术”,这当然仍属于人类的艺术创作行为。
人类世界正在面临科学技术升级引发的全新认知,艺术领域也因人工智能技术产生“走向终结”的危机意识。其实早在19世纪初,从黑格尔《美学讲演录》中就萌生了“艺术终结论”,引出20世纪“艺术史的终结”“艺术家之死”“审美经验的终结”“艺术理论的终结”等多重观点讨论,国内也出现中国画“穷途末路论”等与之相呼应。但进入21世纪“艺术终结论”从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没有意义的伪命题。如罗曼·罗兰所言:“艺术正如生活那样,它是无穷无尽的。”在人类生活中,艺术将一直相伴同行。
科学、技术与艺术之间并非矛盾对立的关系,都是人类探求世界、认知自我的途径方式,可谓相向而行、殊途同归。科学技术带给艺术的不是危机,而是带来生机、带动升级,营造出艺术发展的重要契机。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进步为例,无论是追求技进乎道的艺术理想,还是探索超然物外的艺术境界,都必然为人类艺术发展注入新生力量,扩展和丰富人类艺术的外延空间。缺少新技术加入与加持,艺术反而更容易丧失发展的动力。
人类正在步入人工智能时代,未来可能也会走出这个时代。人工智能时代毕竟仍是由人主导的时代,人工智能的艺术空间仍属于人主导下的秩序空间。可以简单总结说,人工智能绘画仍属人类智能艺术,是人类在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