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治制度——
司法体系
具体机关
法院(XX区法院/XX州法院)【法院不具有立法权,但可以设立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设立需要经过当地下议会议员和当地贵族的同意】
区级法院拥有设立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而西区的宗教自治州的州级法院也拥有设立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法院根据当地的需求,会配备至少17名法官。
市级法院至少需要有一名高等法官。
州级法院不允许中等以下法官主持庭审,并且一个法院至少配备一名大法官,三名高等法官。【可以处理准贵族的案件】
区级法院至少配备三名大法官,七名高等法官。可以处理伯爵以下贵族的案件,而伯爵及以上贵族的案件,将移交贵族法庭处理。
贵族法庭,由大法官主持,三名及以上高等法官,两名及以上上议会成员,两名及以上内阁成员参与旁听,并且最终由以上人员协商给出审判结果。不可弃权,且成员必须为单数。最终结果必须在犯罪地区,由当地治安官进行三日公示,确认无误后再执行。
大法官拥有一项较为特殊的权力,他们可以针对任何一位贵族或政府官员,提出要求彻查的权力。(对于事件也可以),有关人员必须要接受相关调查,并且予以重罚处理。【但是这项权力一人一生仅有一次】
大法官不得超过15人,而高等法官的数量则不得超过大法官数量的12倍。
监狱(由治安官和军队共同管理,普通案件的犯人会进入犯罪地区的市级监狱当中,而贵族犯罪和重刑犯以及死刑犯会进入犯罪地区的州级乃至于区级监狱中)
市级监狱由治安官委派人员管理,监狱最高责任人必须为中等及以上治安官,拥有10年以上的治安经验。
州级监狱由治安官和军队共同管理,监狱最高责任人必须为高等及以上治安官或中尉级及以上军衔持有者,拥有15年以上的治安经验/军旅生涯。
区级监狱由军队全权管理,监狱最高责任人必须为校级及以上军衔持有者,拥有15年及以上的军旅生涯。【区级监狱的最高责任人会被授予准贵族】
具体流程
递交开庭材料(若已经被治安官/军队抓获等情况,则由军队或治安官提交材料)【受理后需要2-5天的时间准备场地和法官,以及根据情况安排律师和旁听团队】
开庭
民事案件的审核,在无超过10年刑期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执行。【民事案件以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为主,往往不会判超过10的刑期。但也有例外,例如侮辱贵族并且毫不悔改的情况】
超过10年刑期的案件,若法官为中等以上法官,可以直接执行。
若并非中等及以上法官,则需要召集当地的下议会成员进行不记名投票决策。
刑事案件的审核,需要法官至少为中等法官,并且在晋升过程中保持优良的记录(若已是高等法官及以上,则不需要)。并且最终的判决结果,必须由当地治安官公告3天无异议,且该地贵族无异议后执行。
刑事案件中的无期徒刑案件和死刑案件会被律法总长特别关注,并且亲自核查是否有误判情况。(因此,当场处决的情况并不多)
所有刑期在5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都会被流动律法团重新审核。
流动律法团人员往往由退休法官或进修了法律相关课程的准贵族或者贵族成员组成。
所有案卷的卷宗都会被收集起来,妥善保管,以备贵族或者议会成员重新审核。【当地贵族和同级官员有权限查阅卷宗,但带走卷宗必须得到当地法院和贵族的同意,若未及时归还卷宗,有很大概率被判处5年及以上的刑期。】
如果一位法官的判决多次受到质疑,这位法官也有可能会被起诉,并且被判刑。
部分较为特殊的情况,会安排申诉方和被诉方的沟通。如果能以沟通的方式解决,则不再开庭。
审判后的执行工作往往由军队/治安官处理。
对结果不满可以二次上诉,并且由下一级法院受理,若仍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三个月后,进行三次上诉,由在再下一级法院受理。针对一个案件,至多有三次上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