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
1-5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亿元,同比减收12.7亿元,下降23.6%。其中:税务部门完成27.9亿元,财政部门完成13.1亿元。
市本级完成9.7亿元,同比增长22.5%;
高新区完成8.3亿元,同比下降56.8%;
分宜县完成7.3亿元,同比下降9.1%;
渝水区完成10.1亿元,同比下降16.5%;
仙女湖区完成5.6亿元,同比下降11.7%。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累计完成情况:
(1)国内增值税完成117576万元,同比减收41087万元,下降25.9%;
(2)企业所得税完成34811万元,同比减收78576万元,下降69.3%;
(3)个人所得税完成42942万元,同比减收21541万元,下降33.4%;
(4)资源税完成1672万元,同比增收499万元,增长42.5%;
(5)城建税完成16667万元,同比减收11894万元,下降41.6%;
(6)房产税完成11009万元,同比增收4218万元,增长62.1%;
(7)印花税完成11175万元,同比增收1369万元,增长14%;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7138万元,同比增收866万元,增长5.3%;
(9)土地增值税完成6575万元,同比减收4566万元,下降41%;
(10)车船税完成3289万元,同比减收987万元,下降23.1%;
(11)契税完成15924万元,同比增收2743万元,增长20.8%;
(12)专项收入完成9403万元,同比减收5530万元,下降37%;
(1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3497万元,同比减收8201万元,下降37.8%;
(14)罚没收入完成49103万元,同比增收12288万元,增长33.4%;
(1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1776万元,同比增收30563万元,增长144.1%;
(16)其他收入完成1287万元,同比减收4416万元,下降77.4%。
(二)支出完成情况
1-5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80.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1亿元,下降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