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四级联考”省市综合管理类笔试的报考者,可以报考全省“四级联考”省市综合管理类职位。
2.参加“四级联考”县乡综合管理类笔试或基层选调生笔试的报考者,可以报考全省“四级联考”县乡综合管理类职位或基层选调生职位。
3.参加“四级联考”行政执法类或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戒毒)笔试的报考者,可以报考全省“四级联考”行政执法类职位或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戒毒)职位。
4.参加公安系统笔试但未加试专业科目的报考者,心理素质测试结果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以报考全省“四级联考”行政执法类职位或者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戒毒)职位和公安机关(不含执法勤务)职位。
5.参加公安系统笔试且加试专业科目的报考者,心理素质测试结果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以报考全省“四级联考”行政执法类职位或者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戒毒)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