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汉中 . “双创杯”汉水名城2006超级歌手大赛参赛公约参赛公约
为保证本次大型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大赛活动的严肃型、公正性和权威性,提高获奖者的声誉,大赛组委会特制定如下公约,并要求所有参赛者严格遵守。
① 参赛者应服从组委会在活动比赛期间的活动安排,接受组委会的培训指导;
② 参赛者应服从大赛的评判结果,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的法律顾问提出质疑;
③ 活动期间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所有参赛者的全部活动,未经
组委会同意,参赛者不得私自签定合同或参加经营性活动;
④ 参赛者参赛期间不得与非组委会指定的任何公司签定经济或业务合同;原已经签定的,必须报组委会备案;
⑤ 季军以上获奖者有义务为组委会主办单位成员单位形象代言一年,并在赛后半年内义务出席安排的活动3次。
2、违反参赛公约的处罚
① 参赛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停止其参赛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② 参赛者如违反上述规定并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及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参赛者如对组委会的处罚不服,可在直接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组委会法律顾问提出书面异议,由组委会最终裁决。
为保证本次大型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大赛活动的严肃型、公正性和权威性,提高获奖者的声誉,大赛组委会特制定如下公约,并要求所有参赛者严格遵守。
① 参赛者应服从组委会在活动比赛期间的活动安排,接受组委会的培训指导;
② 参赛者应服从大赛的评判结果,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的法律顾问提出质疑;
③ 活动期间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所有参赛者的全部活动,未经
组委会同意,参赛者不得私自签定合同或参加经营性活动;
④ 参赛者参赛期间不得与非组委会指定的任何公司签定经济或业务合同;原已经签定的,必须报组委会备案;
⑤ 季军以上获奖者有义务为组委会主办单位成员单位形象代言一年,并在赛后半年内义务出席安排的活动3次。
2、违反参赛公约的处罚
① 参赛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停止其参赛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② 参赛者如违反上述规定并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及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参赛者如对组委会的处罚不服,可在直接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组委会法律顾问提出书面异议,由组委会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