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企标'领跑者’工作委员会”有关文件的通知
按照企业标准“领跑者”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
原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中国标准化协
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印发的《关于联合成立“企标‘领跑
者’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中国标协联[2022]145号)即
日起废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企标“领跑者”工作委
员会名义开展活动。
按照企业标准“领跑者”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
原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中国标准化协
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印发的《关于联合成立“企标‘领跑
者’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中国标协联[2022]145号)即
日起废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企标“领跑者”工作委
员会名义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