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筑牢空间发展底线,构建国土空间体系。到2035年,鞍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47.8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0.8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672.9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8倍以内。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发挥东北海陆大通道节点城市优势,主动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深化与国内重点地区合作,加强与辽中南城市群、沈阳都市圈城市协同协作,努力在共建世界级菱镁产业集群、沈西工业走廊、辽东地区山地生态屏障等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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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统筹资源要素配置。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保障农业生产空间,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筑牢生态安全空间,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优化城镇发展空间,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强化鞍山中心城区、海城主城区的核心引领作用,推动中部鞍海一体化都市区、西部台安融入京沈先导区、东部岫岩绿色经济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实施“东秀、西强、南新、北升、中优”的城市空间发展策略。根据实际服务人口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多层次便利化复合化城乡生活圈。加强区域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加强国家规划矿区建设,加快辽宁国家矿石储备基地建设,推动菱镁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增强国土空间安全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