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4.3.25入职现在单位,入职之前,单位人事主任承诺薪资待遇是底薪3000+医保回款额的千分之一,在职期间并未缴纳五险。于2024.5.22日检查出怀孕,双胞胎,并告知单位领导。2024.6.17日单位以我怀孕双胞胎风险高为由,提出让我月末回家休息。我并未同意,单位要求我签署《孕期怀孕免责承诺书》,否则将不能继续工作,我为了能继续工作同意签署。2024.7.20日,单位行政、医疗院长多次与我谈话,以我孕期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为由,劝我回家休息,工资开到月末,休息时间不定,休息期间工资停发。还有,在我任职期间,单位一直未曾发放绩效工资,我向财务咨询后,财务告诉我不知道,咨询院长后,院长告知我绩效工资取消了,但是我一直没接到薪酬待遇更改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