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没问题,上面说摸摸党能把无理由摸没的也只是想骂人家随便找理由罢了,既然这是法律规定的权利,每个人就都能用。还有说这条法律是为了出现质量问题能替换,毫无疑问这跟质量问题没关系。要不然为啥叫无理由。本质上有这条法律就是为了限制商家权利,保护消费者权利的,网络购物会刺激人的消费欲,很多东西买了,没有不合适,没有质量问题,但消费者就是不想要了。不光我国法律,主要国家的法律都说允许无条件退货的,就是为了降低冲动消费,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至于说什么行使自己权益应该重视别人权益的,消费者权益和商家权益根本上就是你进我退,零和博弈的关系,不可能存在能让两者都满意的情况。消费者越没有权益,商家就越有权益,所以有的人就因为害怕自己买到商家的伪新机,就指责别的消费者使用自己的权利也是挺荒谬的。说白了,每个人都可以用类似的手段,在合适的范围内给自己挑到最合适的机器,为什么机吧不愿意用这种手段呢?真的是大家道德水平高的不屑吗?我看还是两个原因,一个是自己已经充分了解了部分手机信息,在购买之前就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目标,不需要过多的实际体验就能确定自己的目标手机。第二就是懒惰,惰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第一次听说这种购物方式后,大家想的难道是行业的风气,商家的权利吗?大家会不会太高估自己了,我看还是懒于大量订购和退货而已。无非就是机吧认为消费者应该提前了解手机信息,并且不在没有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更换手机。可惜我国法律不care机吧用户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用不想要了为理由在7天内退掉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