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女本能这里被定义为受男性普遍的基因操控所表现出来的,无条件寻求女性认证的一种固有行为倾向存在。这种行为模式被界定为男性倾向于对单一女性保持性忠诚,并持续进行供养的行为模式,区别于雄竞行为。相反,倾向于维持短期关系,不进行长期供养的行为模式是不利女的。本贴意在探讨这种利女本能是否存在,以及背后的真相。我的观点是,龟男所表现出来的利女行为并非是一种单纯的基因本能,主要是社会规训而来的复杂行为模式。
我们需要在基因层面回顾一下两性关系的演化关系。从人类学的角度讲,人类的夫妻制形态最早开始于新石器时代。而在此以前的长达300万年的旧石器时代,人类繁殖都是没有夫妻形态的乱婚制(准确讲根本无婚可言)。旧石器早期,人类繁殖模式是在同一氏族内的星乱交形态,直到旧石器中期时期才排除直系亲属之间的配对。就婚姻关系而言,人类直到旧石器晚期才出现不同氏族间不稳定的对偶婚制。可以说,在整个数百万年的旧石器时代,雄性都是采取多播种,少负责的行为方式提高基因的留存几率,因为这种策略对于延续基因最有效,不利女的基因本能在这个时期占绝对优势。
新石器时代阶段是一万年前到五千年前,此时人类开始出现一夫一妻制或一夫多妻制,雄性对单一雌性供养开始出现,但是这里的夫妻制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忠诚:雌性进化出了隐蔽排卵使得雄性无法判定后代是否是雄性的基因,同时许多雌性采取找渣男交配,让龟男供养的行为策略。在这一短暂时期,长期两性关系和短期两性关系共存。龟男雄性即使通过长期供养行为提高了后代存活率,也不能确保后代就是自己的基因。对标人类智人35万年的进化史(从南方古猿开始计算则是700-450万年的进化史,我认为,供养行为的一万年历史不论是从演化的时间维度还是自然选择的演化烈度来讲,都不能逆转男性基因库里不利女基因的主导地位。
从文化角度分析,回到我在“人之行为”一节中提到的问题,基因仅仅就特定情景提供可供选择的策略,而真正做出复杂的社会行为决策的是人的利益分析。我们承认男性确实存在一些情境性的利女心理适应器,但龟龟在婚恋中的所表现的无条件无底线媚女和供养行为,更多出自于文化观念的龟训。
或者可以这样讲,男性见到裸体美女会勃起,这是基因本能;男性为了和美女交配企图展现自己,这是进化心理适应器;男性为了寻求女性认证, 砸锅卖铁当牛马当龟奴这就是社会规训了。我们不能够把畸形婚姻形态这一社会产物归结为基因的驱使,更不能够把男性在两性婚姻中的弱势地位看作是不可改变的宿命。
综合,我认为部分男性所谓的单方面的利女行为更多是社会规训的结果,而不是基因层面的表达,是性焦虑驱使下的“养家糊口 传宗接代”虚假男责文化对男性的异化。
我们需要在基因层面回顾一下两性关系的演化关系。从人类学的角度讲,人类的夫妻制形态最早开始于新石器时代。而在此以前的长达300万年的旧石器时代,人类繁殖都是没有夫妻形态的乱婚制(准确讲根本无婚可言)。旧石器早期,人类繁殖模式是在同一氏族内的星乱交形态,直到旧石器中期时期才排除直系亲属之间的配对。就婚姻关系而言,人类直到旧石器晚期才出现不同氏族间不稳定的对偶婚制。可以说,在整个数百万年的旧石器时代,雄性都是采取多播种,少负责的行为方式提高基因的留存几率,因为这种策略对于延续基因最有效,不利女的基因本能在这个时期占绝对优势。
新石器时代阶段是一万年前到五千年前,此时人类开始出现一夫一妻制或一夫多妻制,雄性对单一雌性供养开始出现,但是这里的夫妻制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忠诚:雌性进化出了隐蔽排卵使得雄性无法判定后代是否是雄性的基因,同时许多雌性采取找渣男交配,让龟男供养的行为策略。在这一短暂时期,长期两性关系和短期两性关系共存。龟男雄性即使通过长期供养行为提高了后代存活率,也不能确保后代就是自己的基因。对标人类智人35万年的进化史(从南方古猿开始计算则是700-450万年的进化史,我认为,供养行为的一万年历史不论是从演化的时间维度还是自然选择的演化烈度来讲,都不能逆转男性基因库里不利女基因的主导地位。
从文化角度分析,回到我在“人之行为”一节中提到的问题,基因仅仅就特定情景提供可供选择的策略,而真正做出复杂的社会行为决策的是人的利益分析。我们承认男性确实存在一些情境性的利女心理适应器,但龟龟在婚恋中的所表现的无条件无底线媚女和供养行为,更多出自于文化观念的龟训。
或者可以这样讲,男性见到裸体美女会勃起,这是基因本能;男性为了和美女交配企图展现自己,这是进化心理适应器;男性为了寻求女性认证, 砸锅卖铁当牛马当龟奴这就是社会规训了。我们不能够把畸形婚姻形态这一社会产物归结为基因的驱使,更不能够把男性在两性婚姻中的弱势地位看作是不可改变的宿命。
综合,我认为部分男性所谓的单方面的利女行为更多是社会规训的结果,而不是基因层面的表达,是性焦虑驱使下的“养家糊口 传宗接代”虚假男责文化对男性的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