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重点实验室、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24年度河北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调研和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类型和条件
根据省科技厅申报通知,本次只受理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范围
2024年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采用线上申报推荐方式。
(一)平台申报
1.依托单位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填报有关申报信息和佐证材料。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下载并上传加盖公章的PDF版《申报书》《实施方案》和相关佐证材料,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等主管单位审核并进行推荐。
2.2024年度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利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组织申报,请各主管单位认真指导做好注册及填报工作。此平台具有研发人员自动查重功能,研发人员在不同平台重复填写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与后台数据不符时会出现提示,且填报后的材料不能提交。合作共建省级研发平台或同一单位建有多个省级研发平台的申报单位,要避免研发人员重复填报。
(二)推荐范围
1.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强化主管单位职责,聚焦任务、问题和需求导向开展广泛深入调研,提出建设思路,形成布局方案。
2.符合省科技厅《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相关研发平台。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京津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唐山设立研究院(或其他法人机构)申请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符合省科技厅《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属于国家级、省部级科技研发平台依托河北法人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并与科技研发平台所属原单位签署共建协议的,可按照《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三、时间要求
(一)申报负责人员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7:00,此阶段依托单位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在线注册,申报负责人员填写《申报书》《实施方案》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依托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4年8月30日17:00。
(三)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审核,形成《2024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可行性报告》及推荐排序表,连同推荐申报的研发平台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实施方案》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于9月3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过期不予受理。可行性报告及推荐排序表电子版同时报送市科技局邮箱。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守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申报单位和申报平台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企业经营正常,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要求的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禁线上申报,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严禁违规标密。
(三)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推荐单位(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
五、联系方式
(一)在线填报技术电话:0311-66568698
(二)唐山市科技局电话:0315-2821910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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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重点实验室、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24年度河北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调研和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类型和条件
根据省科技厅申报通知,本次只受理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范围
2024年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采用线上申报推荐方式。
(一)平台申报
1.依托单位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填报有关申报信息和佐证材料。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下载并上传加盖公章的PDF版《申报书》《实施方案》和相关佐证材料,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等主管单位审核并进行推荐。
2.2024年度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利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组织申报,请各主管单位认真指导做好注册及填报工作。此平台具有研发人员自动查重功能,研发人员在不同平台重复填写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与后台数据不符时会出现提示,且填报后的材料不能提交。合作共建省级研发平台或同一单位建有多个省级研发平台的申报单位,要避免研发人员重复填报。
(二)推荐范围
1.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强化主管单位职责,聚焦任务、问题和需求导向开展广泛深入调研,提出建设思路,形成布局方案。
2.符合省科技厅《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相关研发平台。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京津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唐山设立研究院(或其他法人机构)申请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符合省科技厅《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属于国家级、省部级科技研发平台依托河北法人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并与科技研发平台所属原单位签署共建协议的,可按照《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三、时间要求
(一)申报负责人员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7:00,此阶段依托单位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在线注册,申报负责人员填写《申报书》《实施方案》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依托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4年8月30日17:00。
(三)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审核,形成《2024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可行性报告》及推荐排序表,连同推荐申报的研发平台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实施方案》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于9月3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过期不予受理。可行性报告及推荐排序表电子版同时报送市科技局邮箱。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守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申报单位和申报平台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企业经营正常,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要求的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禁线上申报,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严禁违规标密。
(三)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推荐单位(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
五、联系方式
(一)在线填报技术电话:0311-66568698
(二)唐山市科技局电话:0315-2821910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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