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力的物理分析或解释
力是什么?
目前有三种认识,1,力的存在说。2,力的过程说。3,力的产生说。
1,力的存在说,力存在于运动的物质之中,是运动物质的一种作用性质的存在,力属于运动物质属性或性质的存在范畴。或者说,力在物质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之前就存在了,相互作用只是力的一种表现过程或行为现象。
2,力的过程说,力就是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表现。力就是在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行为现象,既可以产生也可以消失。或者说,力是在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发生而发生,消失而消失。
3,力的产生说,力是在物质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在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作用力产生出来了,反作用力也产生出来了。吸引力产生出来了,排斥力也产生出来了,爆炸产生的冲击力也表现出来了,等等,没有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作用力,反作用力,吸引力,排斥力等等这些具体的力的形式是不会产生出来的,所以力应该是在物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
牛顿认为,力可以使物体产生加速度和改变物体的运动方向或状态。这种认识不能理解力是什么?只能理解,力可以干什么?可以改变什么?可以产生什么样的效应或效果。所以,力与力作用后的物质表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有人认为,物体之间在发生力的相互作用时,物体之间会传递或传输一部分动量或动能量,具体说,一个运动速度快的物体碰撞一个静止或速度慢的物体,这个速度快的物体就会把一部分动量或动能量传递或传输给静止或速度慢的物体。这只能说明,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传递或传输动量或动能量,说明物质世界中物质的动量或动能量是守恒的,当然,这也是力的一种行为结果,但是不能说明力是什么?
我认为力的存在说是一种比较正确的认识,因为,力的过程说或力的产生说没有分辨清楚力的作用,力的存在与力的表现之间的关系。力与物质或运动一样本来就存在着。力,物质,运动都是本来就存在的东西,都是既不能产生又不会消失的东西。都是遵守着守恒的物理定律。只不过力属于运动物质一种存在的属性。
其实力就是运动物质表现出来的一种动能或能动性,动能或能动性是一个运动的物质在与其他物质发生相互作用时表现出来一种作用的力,当然与不同状态的其他物质发生相互作用时,其表现出来的作用力的量也会有所不同,或者说,一个运动物质在与其他物质相互作用中,传递或传输给另一个物质动量或动能量的过程,称之为力或力的作用过程。
总之,凡是能动的物质都存在与其他物质发生作用的特性,这种特性就是力或能存在的表现。所以,我认为,力或能属于运动物质之间关系的范畴,或者属于运动物质一种性质的存在范畴。
另外,是否还可以这样理解,力存在于运动的物质之中,表现在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在不同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中产生了许多不同类型的力的行为现象。
力的定义是否应该是,力是运动物质本身就存在的一种能动或动能的属性或性质。
力与能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力就是能,能就是力。只是叫法不同而已。比如,热能可以说成热力,电力可以说成电能,核能可以说成核力等等。力与能虽然具有相同的含义,但是,也存在一些区别,力一般应用在牛顿力学的范畴,主要指,个体物体之间的作用关系,而能主要应用在微观物质的行为现象上,主要指,群粒子的一种集体运动的行为和作用表现,所以,能有合力的含义。比如,热能就是群原子或分子表现出来的不规则相互作用的一种力的行为现象。比如,爆炸产生的能量就是群粒子分解时产生的相互碰撞或相互作用的一种力的行为现象。
动量与动能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动量是常量而动能是变量。当然,动量越大动能越强,但是,对不同状态的其他物质表现出来的动能量多少或作用力的大小却是不同的。就是说,一个运动的物质其动量是这个物质的质量与速度的积,所以属于常量。而动能没有量的含义,动能只是一个运动物质在与其他物质发生作用时,由于其他物质处在不同的运动或静止状态,所以,在与这些物质发生相互作用时会产生或表现出来不同的动能量的多少或作用力的大小,所以,动能应该是变量。
动能量是物质之间在实际发生了相互作用后产生计量出来的一种常量。
能量与力或能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能量是对力或能的作用关系的计量。能或力只是一种存在形式,没有作用量的含义,所以,存在作用量的多少,大小可以用能量或力量的单位来表示,而这种表示只有在物质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后才能产生计量出来的一种常量,或者说,能量或力量其实就是物质之间相互作用后动能的量或作用的量转移的那一部分量。
力究竟是在物质没有发生相互作用之前就存在呢?还是在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表现或产生出来的?或者说,力的定义如何确认?可能目前科学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知。
上述只是我自己的认识,不一定正确,希望广大科学爱好者能够发表自己的见解。
力与物质运动的关系
一位姓雷的科学探讨者认为,力是物质运动的原因。我认为这个网友的认知恰恰首尾倒置了。力不应该是物质运动的原因,相反,物质运动才是力存在的原因,物质运动是一种存在,而力只是存在的一种属性,因为先有物质运动的存在,才能衍生出来力的存在和力的作用或表现问题。力的定义应该是,力是运动物质的一种动能的行为或属性。
这个网友与牛顿一样,看问题的格局太小了,视角太狭了,只是在地球表面这个相对狭小的空间范围,去认识静止与运动的关系。牛顿认为,物质世界中物质的运动需要上帝的第一推动力,而这位网友请来力这个概念,解释物质运动产生的原因。为什么我们不能放眼整个宇宙来观察或认识物质运动的存在呢?在整个宇宙中,所有星系,星体或物体都在运动着,根本不存在什么物质静止的问题。物质的运动与物质的存在根本不需要追问是如何发生或产生的问题,物质的存在和物质运动的存在都是先天性的,本来就是存在的,没有什么原因可寻的。并且,都是守恒的。
目前有些人还没有搞清楚,一般存在与具体存在的辩证关系。宇宙中所有具体的星系,星体或物体都存在如何发生,产生或来源的问题,因为,宇宙中所有具体的星系,星体或物体都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所以,都存在如何发生,产生或变化的过程,而对于整个宇宙中所有物质的一般性来说,是没有产生或消失的问题,物质不灭和物质运动不灭是宇宙整体存在的根本。整个宇宙中的物质和物质运动是不可能有其他东西产生或转化,这就是哲学理念的问题或认识宇宙的前提意思的问题,以及具体物质的存在和物质运动的产生或变化与一般物质的存在和物质运动不存在产生或变化的对立统一的问题。
有位网友又问,为什么有原因可寻的物质和物质运动的存在是建立在无原因可寻的物质和物质运动的基础上呢?
这是因为,物质世界中存在两种不同的物体或物体存在形式,一种物体是组合性质的存在,另一种物体是非组合性质的存在,所有组合性质的物体都是有原因可寻的,都是在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后产生或形成的,就是说,物质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后,物质或物体会改变自己的存在形式,模样或运动状态,速度等,所以,所有组合性质的物体都存在产生或消失的问题,或者说,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的,而非组合性质的物质或物体是不存在改变自己存在的形式或模样的,所以,非组合性质的物质或物体是不存在产生或消失的问题,当然,也没有原因可寻的问题。同样道理,所有具体物质的运动都是在物质之间相互作用后形成的,所以所有具体物质的运动都存在产生和消失的问题,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的。而一般物质运动的存在是先天性的,没有原因可寻的或不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的存在。
牛顿把物质世界中物质的存在看成原本是静止的状态,所以,需要上帝的第一推动,其实,物质世界中物质运动的存在与物质的存在都是先天性的,原本的存在,都是没有原因可寻的存在。
另外,组合性质的物体都是由非组合性质的物体构成的,所以,本来存在与本来不存在,有原因可寻与无原因可寻,其实只是针对两种不同存在的物体而言,同样问题,一般物质的运动是没有原因可寻的存在,而具体物质的运动都是在物质之间相互作用中产生或形成的,所以,都是有原因可寻的。
总之,只有分清楚两种不同性质的物体和物质运动的存在,才能理解为什么物质世界中的现象与本质是一种矛盾的关系或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力是什么?
目前有三种认识,1,力的存在说。2,力的过程说。3,力的产生说。
1,力的存在说,力存在于运动的物质之中,是运动物质的一种作用性质的存在,力属于运动物质属性或性质的存在范畴。或者说,力在物质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之前就存在了,相互作用只是力的一种表现过程或行为现象。
2,力的过程说,力就是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表现。力就是在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行为现象,既可以产生也可以消失。或者说,力是在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发生而发生,消失而消失。
3,力的产生说,力是在物质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在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作用力产生出来了,反作用力也产生出来了。吸引力产生出来了,排斥力也产生出来了,爆炸产生的冲击力也表现出来了,等等,没有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作用力,反作用力,吸引力,排斥力等等这些具体的力的形式是不会产生出来的,所以力应该是在物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
牛顿认为,力可以使物体产生加速度和改变物体的运动方向或状态。这种认识不能理解力是什么?只能理解,力可以干什么?可以改变什么?可以产生什么样的效应或效果。所以,力与力作用后的物质表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有人认为,物体之间在发生力的相互作用时,物体之间会传递或传输一部分动量或动能量,具体说,一个运动速度快的物体碰撞一个静止或速度慢的物体,这个速度快的物体就会把一部分动量或动能量传递或传输给静止或速度慢的物体。这只能说明,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传递或传输动量或动能量,说明物质世界中物质的动量或动能量是守恒的,当然,这也是力的一种行为结果,但是不能说明力是什么?
我认为力的存在说是一种比较正确的认识,因为,力的过程说或力的产生说没有分辨清楚力的作用,力的存在与力的表现之间的关系。力与物质或运动一样本来就存在着。力,物质,运动都是本来就存在的东西,都是既不能产生又不会消失的东西。都是遵守着守恒的物理定律。只不过力属于运动物质一种存在的属性。
其实力就是运动物质表现出来的一种动能或能动性,动能或能动性是一个运动的物质在与其他物质发生相互作用时表现出来一种作用的力,当然与不同状态的其他物质发生相互作用时,其表现出来的作用力的量也会有所不同,或者说,一个运动物质在与其他物质相互作用中,传递或传输给另一个物质动量或动能量的过程,称之为力或力的作用过程。
总之,凡是能动的物质都存在与其他物质发生作用的特性,这种特性就是力或能存在的表现。所以,我认为,力或能属于运动物质之间关系的范畴,或者属于运动物质一种性质的存在范畴。
另外,是否还可以这样理解,力存在于运动的物质之中,表现在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在不同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中产生了许多不同类型的力的行为现象。
力的定义是否应该是,力是运动物质本身就存在的一种能动或动能的属性或性质。
力与能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力就是能,能就是力。只是叫法不同而已。比如,热能可以说成热力,电力可以说成电能,核能可以说成核力等等。力与能虽然具有相同的含义,但是,也存在一些区别,力一般应用在牛顿力学的范畴,主要指,个体物体之间的作用关系,而能主要应用在微观物质的行为现象上,主要指,群粒子的一种集体运动的行为和作用表现,所以,能有合力的含义。比如,热能就是群原子或分子表现出来的不规则相互作用的一种力的行为现象。比如,爆炸产生的能量就是群粒子分解时产生的相互碰撞或相互作用的一种力的行为现象。
动量与动能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动量是常量而动能是变量。当然,动量越大动能越强,但是,对不同状态的其他物质表现出来的动能量多少或作用力的大小却是不同的。就是说,一个运动的物质其动量是这个物质的质量与速度的积,所以属于常量。而动能没有量的含义,动能只是一个运动物质在与其他物质发生作用时,由于其他物质处在不同的运动或静止状态,所以,在与这些物质发生相互作用时会产生或表现出来不同的动能量的多少或作用力的大小,所以,动能应该是变量。
动能量是物质之间在实际发生了相互作用后产生计量出来的一种常量。
能量与力或能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能量是对力或能的作用关系的计量。能或力只是一种存在形式,没有作用量的含义,所以,存在作用量的多少,大小可以用能量或力量的单位来表示,而这种表示只有在物质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后才能产生计量出来的一种常量,或者说,能量或力量其实就是物质之间相互作用后动能的量或作用的量转移的那一部分量。
力究竟是在物质没有发生相互作用之前就存在呢?还是在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表现或产生出来的?或者说,力的定义如何确认?可能目前科学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知。
上述只是我自己的认识,不一定正确,希望广大科学爱好者能够发表自己的见解。
力与物质运动的关系
一位姓雷的科学探讨者认为,力是物质运动的原因。我认为这个网友的认知恰恰首尾倒置了。力不应该是物质运动的原因,相反,物质运动才是力存在的原因,物质运动是一种存在,而力只是存在的一种属性,因为先有物质运动的存在,才能衍生出来力的存在和力的作用或表现问题。力的定义应该是,力是运动物质的一种动能的行为或属性。
这个网友与牛顿一样,看问题的格局太小了,视角太狭了,只是在地球表面这个相对狭小的空间范围,去认识静止与运动的关系。牛顿认为,物质世界中物质的运动需要上帝的第一推动力,而这位网友请来力这个概念,解释物质运动产生的原因。为什么我们不能放眼整个宇宙来观察或认识物质运动的存在呢?在整个宇宙中,所有星系,星体或物体都在运动着,根本不存在什么物质静止的问题。物质的运动与物质的存在根本不需要追问是如何发生或产生的问题,物质的存在和物质运动的存在都是先天性的,本来就是存在的,没有什么原因可寻的。并且,都是守恒的。
目前有些人还没有搞清楚,一般存在与具体存在的辩证关系。宇宙中所有具体的星系,星体或物体都存在如何发生,产生或来源的问题,因为,宇宙中所有具体的星系,星体或物体都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所以,都存在如何发生,产生或变化的过程,而对于整个宇宙中所有物质的一般性来说,是没有产生或消失的问题,物质不灭和物质运动不灭是宇宙整体存在的根本。整个宇宙中的物质和物质运动是不可能有其他东西产生或转化,这就是哲学理念的问题或认识宇宙的前提意思的问题,以及具体物质的存在和物质运动的产生或变化与一般物质的存在和物质运动不存在产生或变化的对立统一的问题。
有位网友又问,为什么有原因可寻的物质和物质运动的存在是建立在无原因可寻的物质和物质运动的基础上呢?
这是因为,物质世界中存在两种不同的物体或物体存在形式,一种物体是组合性质的存在,另一种物体是非组合性质的存在,所有组合性质的物体都是有原因可寻的,都是在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后产生或形成的,就是说,物质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后,物质或物体会改变自己的存在形式,模样或运动状态,速度等,所以,所有组合性质的物体都存在产生或消失的问题,或者说,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的,而非组合性质的物质或物体是不存在改变自己存在的形式或模样的,所以,非组合性质的物质或物体是不存在产生或消失的问题,当然,也没有原因可寻的问题。同样道理,所有具体物质的运动都是在物质之间相互作用后形成的,所以所有具体物质的运动都存在产生和消失的问题,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的。而一般物质运动的存在是先天性的,没有原因可寻的或不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的存在。
牛顿把物质世界中物质的存在看成原本是静止的状态,所以,需要上帝的第一推动,其实,物质世界中物质运动的存在与物质的存在都是先天性的,原本的存在,都是没有原因可寻的存在。
另外,组合性质的物体都是由非组合性质的物体构成的,所以,本来存在与本来不存在,有原因可寻与无原因可寻,其实只是针对两种不同存在的物体而言,同样问题,一般物质的运动是没有原因可寻的存在,而具体物质的运动都是在物质之间相互作用中产生或形成的,所以,都是有原因可寻的。
总之,只有分清楚两种不同性质的物体和物质运动的存在,才能理解为什么物质世界中的现象与本质是一种矛盾的关系或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