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鷲巖山:即靈鷲山。因山頂似鷲頭、且山中多鷲而得名。位於摩竭陀國王舍城東北角。音譯「耆闍崛山」。
② 未生怨鞞陀提子:即阿闍世王,優婆塞名,摩竭陀國王舍城的統治者,父親是頻婆娑羅王,母親是韋提希(鞞陀提)夫人,在懷胎時命相師都說此兒會害其父,因此名為阿闍世,意思是「未生以前結怨」(「未生怨」)。長大後被立為太子,卻結交惡友提波達多,囚禁父母,自立為王,併吞諸小國,建立統一印度的基礎,並與波斯匿王交戰數次。後因殺害父親頻婆娑羅王的業報而全身長瘡,在佛前懺悔後得痊癒,並皈依於佛陀,成為佛教的大護法,並在佛滅後護持第一次的經典結集。又譯為「阿闍世毘提希子」、「韋提希子阿闍世」。
③ 跋耆: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當時的中印度,摩竭陀國的北方,當今印度東北部,是由八個種族組成的聯邦共和國,又稱為「金剛國」,首都是毘舍離。又譯為拔耆、跋祇、跋闍。
④ 有大如意足:有超乎常人的能力;超級有能力。
⑤ 雨勢:優婆塞名,是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大臣,以建築巴陵弗城防禦跋耆而聞名。又譯為「禹舍」、「雨舍」、「婆利迦」。
⑥ 七不衰法:七個能讓國家或團體興盛不衰退的方法。又譯為「七不退法」、「七不退轉法」。
⑦ 數數集會,多聚集:頻繁地集會,討論政事。《長阿含經》譯為「數相集會,講議正事」。
⑧ 俱作跋耆事,共俱起:同心協力地作國事。《長阿含經》譯為「君臣和順,上下相敬」。
⑨ 舊跋耆法善奉行:好好地遵守國家固有的法律。《長阿含經》譯為「奉法曉忌,不違禮度」。
⑩ 不以力勢而犯他婦、他童女:不仗勢調戲、侵犯他人的妻子及女兒。《長阿含經》譯為「閨門真正潔淨無穢,至於戲笑,言不及邪」。
⑪ 有名德尊重者,跋耆悉共宗敬、恭奉、供養,於彼聞教則受:共同尊敬奉養有德的師長。《長阿含經》譯為「孝事父母,敬順師長」。
⑫ 所有舊寺,跋耆悉共修飾,遵奉、供養、禮事,本之所施常作不廢,本之所為不減損:整修、供奉舊有的寺廟,不中斷在寺廟的布施和禮儀。《長阿含經》譯為「恭於宗廟,致敬鬼神」。
⑬ 悉共擁護諸阿羅訶,極大愛敬,常願未來阿羅訶者而欲令來,既已來者樂恒久住,常使不乏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都共同護持聖者,極為愛戴恭敬,常希望有聖者來,已來的聖者則能安住,供養生活上各種所須,不虞饋乏。《長阿含經》譯為「宗事沙門,敬持戒者,瞻視護養,未嘗懈惓」。
⑭ 此『未來有愛,喜、欲共俱,愛樂彼彼』有起不隨:每當有「對未來存在的渴愛,伴隨著貪欲、喜愛,到處喜愛、執著」,則不隨順,而離欲。《長阿含經》譯為「淨修梵行,不隨欲態」。
⑮ 眾:即「比丘眾」,僧團。
⑯ 供給:給予、布施。《中阿含經》卷十五〈王相應品 1〉第69經作「布施」,相當的《長阿含經》經文作「父母」。
⑰ 不行於業,不樂於業,不習業:不造作業、不樂於造作業、不學習造作業。《長阿含經》譯為「樂於少事,不好多為」。
⑱ 不行譁說,不樂譁說,不習譁說:不喧嘩、不樂於喧嘩、不學習喧嘩。《長阿含經》譯為「樂於靜默,不好多言」。
⑲ 不行雜合,不樂雜合,不習雜合:不混雜、不樂於混雜、不學習混雜(在家或外道的人事物)。《長阿含經》譯為「不與惡人而為伴黨」。
⑳ 不為暫爾,不為德勝,於其中間捨方便,令德勝:不是為了暫時的修行成果,不是為了德性更高,但在修行的道路上捨去權宜的方法,持續地讓德性更高。《長阿含經》沒有相當的句子,《增壹阿含經》譯為「起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習於禪行,忍諸法教」。
㉑ 面前律:以面對面的對質來止諍。本項及以下的「七滅諍」可見《中阿含經》卷五十二第196經。【以下七條有待仔細研究確認。】
㉒ 憶律:以回憶事情的發生經過來止諍。
㉓ 不癡律:若比丘精神失常而犯戒,則不加怪罪,等他病癒行為恢復正常。
㉔ 自發露:以公開顯現而止諍。
㉕ 居:有人犯戒但不懺悔,如同在原地打轉時,以宣告該人壞品格而止諍。
㉖ 展轉:以多位比丘相勸或多數決而止諍。
㉗ 如棄糞掃止諍:當小諍訟拖太久未解決可能會引起更多諍訟時,以像掩覆草在糞上以蓋住氣味的方法,不計前嫌互相道歉而止諍。
㉘ 六慰勞法:六個讓僧團和睦相處的原則。又譯為「六和敬」、「六重之法」。
[對應經典]
待加上
《長阿含經》卷二第2經遊行經。
《增壹阿含經》卷34〈七日品 40〉第2經。
《中阿含經》卷三十五〈梵志品12〉第142經雨勢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