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6年入伍,07年训练时受伤。
当时年纪小并不懂,问过领导他说我的伤势不够严重够不上评残的标准。
本人是训练时导致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做了髓内钉固定术。在退伍前也做了手术把钢钉取出。
但是病历上是写着跑步时跌伤。 交给当地的军人事务局说我的病例因公性质不明确。
需要我去原部队开具一张是因公负伤,及当时为何没有评残的证明。
请问我这种情况 ,有病例作为支撑的话去原部队能否开到证明。是否会被各种刁难!
当时年纪小并不懂,问过领导他说我的伤势不够严重够不上评残的标准。
本人是训练时导致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做了髓内钉固定术。在退伍前也做了手术把钢钉取出。
但是病历上是写着跑步时跌伤。 交给当地的军人事务局说我的病例因公性质不明确。
需要我去原部队开具一张是因公负伤,及当时为何没有评残的证明。
请问我这种情况 ,有病例作为支撑的话去原部队能否开到证明。是否会被各种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