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省管县市(不设区的市)、县市管辖镇街的三级行政管理体制为主,及部分设区市的四级行政管理体制为辅。河南省设区市保留郑州市(开封市区及尉氏县并入)、洛阳市,其他设区市撤销市辖区实行省管县。计划从开始实施到改革完成5年内调整完毕 ,逐步推进逐步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前冻结除郑洛二市以外其他所有县市区人员的调动晋升及新招录的调整工作,确需调整的由县市组织部门提出申请,报深改办批复后,由深改办提出建议人选或由提出单位自行解决。
保留设区的市级别副部级 ,不设区的市正厅级,市辖区和省管辖的县副厅级。设区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副厅级 ,不设区的市和县区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部门内设科室正科级。乡镇街道办正处级,乡镇各站所正科级。彻底消除不被承认但确实存在的股级。
保留设区的市级别副部级 ,不设区的市正厅级,市辖区和省管辖的县副厅级。设区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副厅级 ,不设区的市和县区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部门内设科室正科级。乡镇街道办正处级,乡镇各站所正科级。彻底消除不被承认但确实存在的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