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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鳖类养殖产业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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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鳖类产量达到了37万t[1]。鳖类是我国传统的滋补保健佳品,传统中医认为鳖类具有延年益寿的功效,现代医学也印证了这些观点。相关研究[2-3]表明,鳖甲作为中药或中成药的主要药效成分,具有调节免疫、抗肿瘤、抗疲劳、抗纤维化等药理作用。鳖肉中也富含多种人体所需的营养物质和活性成分,其营养成分构成具有高蛋白、低脂肪的特性,是一种营养均衡且有益于人体健康的食品[4-5]。因此,在亚洲国家,鳖类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类动物被广泛养殖。依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鳖类规模化养殖的国家有中国、日本、韩国、朝鲜、老挝、泰国,其中我国占世界的产量99%[6]。现从养殖历史、时空分布、养殖品种、养殖模式等角度,对我国鳖类养殖情况进行探讨和汇总,为我国鳖类养殖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IP属地:北京1楼2024-09-29 14:15回复
    1 鳖类养殖情况及空间分布
    1.1 养殖历史
    长期以来,我国鳖类供应主要依靠天然捕捞。因为过度捕捞,野生资源受到严重破坏,产量不断下降[7]。20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鳖类人工养殖开始起步,主要是捕捞野生鳖类,零星暂养。1979年,湖南师范大学和汉寿特种水产研究所承接了原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达的“鳖的繁殖生理和人工养殖研究”课题,刘筠等[8-12]围绕人工孵化、胚胎发育、稚鳖生长、繁殖生态、饲料营养开展了研究,为鳖类养殖奠定了基础。湖南省水产研究所的科技人员于1986年开始探索利用地热打破甲鱼的休眠规律,使鳖类不受冬季低温的影响,并辅以人工投放甲鱼饵料,改变其生态营养条件,以促进其快速生长。该课题旨在通过利用地热水创造适宜环境,提高鳖类的生长速度和产量,对鳖类养殖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3-14],被列入国家“七五”科技攻关项目(“利用地热水养鳖技术研究”)。1989—1991年,杭州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开展了“工厂化养鳖技术示范推广”课题,建立了高密度集约化的养鳖工厂,形成了规范化的工厂化养鳖技术工艺流程。这些技术突破了传统养殖模式下需3年才能养成500g鳖的限制,实现了仅需12~14个月即可达到500g左右的高密度养殖[15]。随着相关养殖技术的成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鳖类的养殖规模和产量得到了显著提升[16-17]。1993年,商品鳖(单个质量≥500g)养殖产量4 427t,而到1996年已达到32 004t,增长了8倍(图 1)[1]。
    我国鳖类产业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996年之前是萌芽期,市场增长率较高,需求量快速增加,养殖技术逐年更新,从集约化程度较低的池塘养殖转为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室内温室养殖,为后期的养殖技术的推广与养殖规模的扩大打下了基础;1996—2003年是成长期,相对前一个阶段,养殖规模发展速度相对减缓,但仍保持较高的增长率,商品鳖和稚鳖(≤50g)年均增速都约为23%,年产量突破了10万t;2004—2011年是成熟期,商品鳖年产量逐年增长至接近30万t,增长率下降至约10%,该阶段养殖技术已经成熟,成活率提高到了85%以上,养殖模式从单一到多样化,鳖类商业用途多元化,市场消费量也越来越稳定[18-19]。2012—2022年,虽然商品鳖年总产量趋势为增加,但是2017和2018年出现了下跌,增长率降至较低水平(年均增长率1%),稚鳖的年产量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自2012起在6.3亿只左右波动(年均增长率0.5%),这是由于消费群体变化、饮食结构调整和观念改变,鳖类整体消费市场开始出现萎缩[20-21]。近10年的时间内,商品鳖价格也稳定在30元/kg左右,初期衰退期已经开始。


    IP属地:北京2楼2024-09-2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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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时空分布
      中国商品鳖和稚鳖产量前八省份见图2。由图 2可见,近20年来,我国鳖类养殖主产区为浙江、江苏、湖北、安徽、湖南、广东、江西、广西,2022年,这8省占全国商品鳖产量的95%和稚鳖的94%。由图 2(a)可见,经过近20年的调整改进,商品鳖产业分布区域从沿海发达省份(浙江、江苏、广东)逐步向中部省份(江西、湖南、湖北、安徽)转移。其中浙江产量占比下降到2022年的22%,但仍居全国首位;江苏省近20年下降了11%;广东省处于波动之中。湖南和湖北养殖占比逐年上升,分别增加到12%和17%;安徽自2010年后稳步增长,直至13%。由图2(b)可见,稚鳖的产业发展规律与商品鳖类似。2005年,稚鳖主产地为江苏、浙江、江西。江苏产量占比逐渐降低,自2015年起维持为6%;浙江自2010年达到高峰后,逐年降低至14%;2022年,江西占比21%成为了全国最大的稚鳖生产地。安徽逐年增长,2022年达到14%;2010年开始,两广和两湖地区占比稳定为约20%。以上改变与环境治理、土地征收、消费市场改变、自然气候有很大关系。如浙江自2014年,为了治理水污染问题,3年共拆除鳖类温室养殖大棚1395万m2[22]。
      台湾省鳖类养殖时间悠久、技术成熟,主要集中在南部地区(屏东、彰化县、云林县及高雄县)。目前主要以提供鳖蛋和稚鳖为主,从福建泉州登陆口岸,后中转到各地[23-24]。


      IP属地:北京3楼2024-09-2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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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养殖品种
        目前,鳖类养殖主要品种是中华鳖(Pelodiscus sinensis),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水系流域,但不包括西藏、新疆、宁夏和青海地区[25]。因此,早期的鳖类养殖主要使用中华鳖在各地的地域品系,如北方品系(北鳖)、黄河品系(黄河鳖)、洞庭湖品系(湖南鳖)、鄱阳湖品系(江西鳖)、太湖品系(江南花鳖)、西南平系(黄沙鳖)和台湾品系(台湾鳖)。这些地域品系的鳖在生产性状、体表颜色和裙边大小等方面存在差异。目前,工厂化养殖中华鳖最常用的是台湾品系,因其性成熟早且适合小规格商品养殖(约400g左右),但不适合长时间在野外池塘中养殖。此外,广西和广东规模化养殖山瑞鳖(Palea steindachneri)。为了追求更高的产量和生长速度,养殖户引入了一些国外品种,如佛罗里达鳖(Apalone ferox)、滑鳖(Apalone spinifera)、泰国鳖(中华鳖品系)和日本鳖(中华鳖品系)等。其中,佛罗里达鳖和角鳖不仅生长快,体型也较大。养殖户同时为了增加产量,还进行了品种杂交,因此市场上出现了各种颜色和体形[26-27]。
        周婷[28]2009年研究发现,我国养殖鳖类动物6种,其中外国鳖类4种。Hong[29]2022年对我国15个省(市)龟鳖养殖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鳖类的养殖品种有12种,其中广东和浙江养殖的种类最丰富,分别是8和6种。综合这2次的调查统计结果,结合胡诗佳[30]和梦梦[31]对贸易市场的调研结果,推测出我国规模化养殖的鳖类品种大约有8种,其中外国鳖类6种,具体见表 1。
        表1 中国规模化鳖类养殖品种
        序号 中文名 拉丁名 产地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2023) 中国保护级别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种群数量/只[29]
        1 塞内加尔盘鳖 Cyclanorbis senegalensis □ II VU 5000
        2 欧式圆鳖 Cycloderma aubryi □ II VU 5000
        3 佛罗里达鳖 Apalone ferox □ II LC -
        4 刺鳖 Apalone spinifera □ II LC -
        5 滑鳖 Aplone mutica □ II LC -
        6 山瑞鳖 Palea steindachneri ■ II 二级(仅野外种群) CR 1180000
        7 中华鳖 Pelodiscus sinensis ■ - - VU -
        8 非洲鳖 Trionyx triunguis □ II VU 5000
        注:□ 外国 ■ 中国 公约附录二 CR(极危)、EN(濒危)、VU(易危)、LC(无危)


        IP属地:北京4楼2024-09-2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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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养殖模式
          20世纪70—80年代中期,鳖类养殖主要采用小规模常温池塘的方式,通常在池塘中央设置土台供鳖类栖息,并投喂肉食和硬颗粒饲料[18]。随着经济发展和温室技术的进步,养殖方式发生了变化。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南方各省市快速形成了以全封闭黑暗温室为主的养殖模式,通过加温技术实现鳖类养殖的大规模发展。20世纪90年代后期,塑料大棚养殖模式得到了广泛推广,并随着技术的不断提升,室内高密度养殖逐渐取代了池塘低密度养殖方式[7]。赵春光[32]将我国鳖类的养殖模式从不同角度分成了三大类:一是以养殖环境分类的养殖模式,如人工控温模式、保温模式和常温模式;二是以养殖周期分类的养殖模式,如一步法(从稚鳖直接养成商品鳖)、两步法(苗阶段控温或保温培育后户外培养)和两广的三步法(苗加温培育,鳖种和商品阶段用常温和保温养殖);三是以经营模式分类,如高密度单养,多品种混养和种养结合3种。2012年以前,我国商品鳖类产量的60%来自温室养殖。由于温室恒温养殖需加温及排放大量废水,其锅炉燃料以煤炭和可燃废弃物为主,易产生废气、废渣和高浓度有机物废水[33],因此,地方政府被迫将其列为重点治理对象,进行拆除。据不完全统计,至2016年,全国拆除1700多万m2甲鱼温室,占总养殖面积的83%。2018年,温室养殖比例降到约30%,种养结合模式的产量占总产量约40%,多品种混养等模式的产量达到了约25%[34]。


          IP属地:北京5楼2024-09-2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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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政策建议
            2.1 制定鳖类产业发展规划
            我国鳖类年产量占据了世界的主导地位,长期以来都是以追求产量为目标,对整个产业发展缺乏布局。2012年开始,我国鳖类市场需求逐年减少,产量逐年小幅增长,未来产能过剩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35]。鳖类产业急需转型,制定鳖类产业发展规划是必要的。规划应考虑市场需求、资源可持续利用、养殖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因素,重点谋划如何提高鳖类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通过精选种质、改进养殖技术和提高产品加工水平等措施,促进鳖类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2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投资者在进入鳖类养殖产业之前,对产业缺乏科学评估,有一定的盲目性。行业协会可在投资者在进入之前,提供相应的评估和指导,如该区域现有鳖场数量、市场供求情况、市场价格等,避免该区域产业盲目扩张。此外,经营者对鳖类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如《渔业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常因建设用地、养殖用水、排放污染、产品残留及养殖规范等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34]。行业协会可在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方面助力,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2.3加强种质资源管理
            我国鳖类养殖品种繁多,原种的保育意识不强,不同地域种群乃至不同物种的人工杂交,在养殖场中非常普遍,再加上从繁殖场逃逸和民众的放生,养殖种群已经严重威胁到自然种群的遗传完整性。同时,对鳖类的生活史、系统发育和形态特征了解的严重缺乏,导致对鳖类多样性的低估。现在我国已知特有的鳖类有砂鳖(P. axenaria)、小鳖(P. parviformis)和近年来连续发现的污斑鳖(P. variegatus)、黄山马蹄鳖(P. huangshanensis)、石片鳖 (P. shipian),这些分布狭窄、种群脆弱的物种,长期被视作中华鳖,被认为分布广泛、野外种群不受威胁而不加节制地利用。目前迫切需要加强种质资源的管理,包括建立健全的遗传保护体系、加强原种保育工作、推动良种选育和推广等,以保护鳖类的遗传完整性和多样性,并促进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36-37]。
            2.4改进养殖方式
            在改进养殖方式方面,应重点关注温室养殖对环境的影响。温室养殖需要大量能源,且排放大量废水,对环境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为了降低环境风险,可以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如合理控制饲养密度、科学投喂饲料,建立尾水处理设施等,以确保养殖尾水的排放符合环境标准。此外,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循环农业理念,积极开展养殖废水的资源化利用,开拓太阳能资源,实现养殖场能源的自给自足。


            IP属地:北京6楼2024-09-2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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