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12368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投诉没用及是否有判后答疑?退休老头王志明代理98岁邹树珍自2023年7月9日在北京西城法院递交上诉状后被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时霈拖延办案.自2024年6月通过12368投诉时霈四项内容:1.违反《法官法》第46条拖延办案,贻误工作;(时霈于2024年6月25日给王志明打电话,得意洋洋地说着急了吧),2.违反《民事诉讼法》第13条诚实守信的原则;3.坚决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68号;4.偏袒被上诉方太明显;以上内容通过12368投诉了四次,对以上投诉内容只字不提,均答复办理完毕。并以在判决之前时霈违反工作纪律提起透露判决结果和告知王志明的一句话“本案系依法判决”为由已经答复过了。以上投诉内容从没答复过现在无论在投诉N次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都用办理完毕和已答复过了,还弄一王志明对法院的答复不满意,答非所问并用判决前提前泄露的一句“本案系依法判决”号称答复过了。请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民六庭庭长赵银豪或院长靳学军答复以上对时霈的投诉,时霈判决后书面向时霈,后给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民六庭庭长,然后给靳学军院长用EMS邮寄了判后书面答疑申请书,请安排书面答疑。王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