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法律适用上说,
1."X爸是李刚"并不能直接构成定罪的依据,但如果属实(有力证据)则可以证明"逃逸"和交通肇事后对救助义务的不做为,如果导致另一当事人致死的话,应当有"故意"的认定.
2.河大校区内道路,从交通法的角度来说应当不完全适用普通机动车道肇事.
校区内道路应当是属于类似步行街一样的公共生活使用范畴.
本人考的法律系但不是专业律师,也没精研过这方面,希望高人指点.
1."X爸是李刚"并不能直接构成定罪的依据,但如果属实(有力证据)则可以证明"逃逸"和交通肇事后对救助义务的不做为,如果导致另一当事人致死的话,应当有"故意"的认定.
2.河大校区内道路,从交通法的角度来说应当不完全适用普通机动车道肇事.
校区内道路应当是属于类似步行街一样的公共生活使用范畴.
本人考的法律系但不是专业律师,也没精研过这方面,希望高人指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