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秦桧传》记载“(绍兴十一年)十二月,杀岳飞……子云及张宪杀于都市,天下冤之,闻者流涕。”
《宋史·万俟卨传》:“飞父子与宪俱死,天下冤之。”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零七记载:“飞死于狱中,枭其首,市人闻之,凄怆有堕泪者。”
卷二百零七《卷侯传》记载:“侯中毒而卒,葬于临安菜园内,天下闻者无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桧。”
卷二百零八《林泉野记》记载:“云、宪坐斩,赐岳飞死,年三十九,妻子徙岭外,天下冤之。飞略知书传,礼士恤民,所至秋毫无犯,民不知兵。”
卷二百二《中兴姓氏录》记载:“(秦桧)又忌岳,亦与张俊不协,罢其政。又诬其反,杀之于大理寺。天下怨之,三军解体。大金遣莫将韩恕回桧。”
除了史籍之外,南宋爱国诗人陆游在其著作《老学庵笔记》中写道:
“张德远诛范琼于建康狱中,都人皆鼓舞;秦会之(秦桧字会之)杀岳飞于临安狱中,都人皆涕泣,是非之公如此!”
《宋史·万俟卨传》:“飞父子与宪俱死,天下冤之。”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零七记载:“飞死于狱中,枭其首,市人闻之,凄怆有堕泪者。”
卷二百零七《卷侯传》记载:“侯中毒而卒,葬于临安菜园内,天下闻者无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桧。”
卷二百零八《林泉野记》记载:“云、宪坐斩,赐岳飞死,年三十九,妻子徙岭外,天下冤之。飞略知书传,礼士恤民,所至秋毫无犯,民不知兵。”
卷二百二《中兴姓氏录》记载:“(秦桧)又忌岳,亦与张俊不协,罢其政。又诬其反,杀之于大理寺。天下怨之,三军解体。大金遣莫将韩恕回桧。”
除了史籍之外,南宋爱国诗人陆游在其著作《老学庵笔记》中写道:
“张德远诛范琼于建康狱中,都人皆鼓舞;秦会之(秦桧字会之)杀岳飞于临安狱中,都人皆涕泣,是非之公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