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339国道临县郭家沟村路段,石某驾驶晋JH5***晋A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占道超车过程中与由南向北陈某文驾驶的陕K2H***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文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石某因违反了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吕梁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占道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弯道、路口、窄路等视线不良路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切勿违法占道行驶!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