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这个角色,因为他贴合我的理想。不是指杀人,而是尽可能的救人。
不过在最后圣杯那先杀200再杀100而杀了300人的幻象使他内心崩溃,实是令人惋惜。假诺他了解概率学,应该就不会如此。
因为人智是有限的,知识也是有限的,不能了解到自己的行为放在以后看是对是错的。正如战场上救下阿道夫的士兵,不能将此带来的部分后果加在他身上。
蝴蝶效应,很常见也通常被理解错误的理论。至少我没有见过真实理解的言论。
轻轻碰下空气中的一个气体分子,它每秒约与其它气体分子碰撞65亿次,而这65亿分子又与其它分子相碰,显然,影响是指数增长的。(受限于传播速度)
可见,微观上,在数天内就将完全变化。但对于宏观,分子实在太小,二者间有没有中介我不知道,微小的影响能否体现我不清楚,不过有很大把握。
且确定会有其它途径影响,只是时间要晚一点,就人人境遇改变。
(没考虑电磁波(含光,引力)类影响,因为我所知甚少,不能妄谈。)
历史由巧合与必然构成。当然,“必然”是指概率极高的事件,以至于发生100次,都是一样的情形。
每个人的基因就是极大的巧合,这是显然的一种。
封建时的长期暴政就必然导致农民起义一样。
马钉失国,蜀为魏亡,巧合与必然也。
回到正题,由此可知,人一言一行也许都决定以后世界上千万亿人性命。然不可知,常人最多只能预料几次行为带来的影响的影响的影响……。
或一次忠义,千年有正面影响,如关羽类。
既然如此,尽可能的判断怎样做是好的,尽力去做,便是好的。不必承担不可料的,如要承担,天底下有多少人要背罪。
切嗣的观念实际上是功利幸福主义的变种,以人命计算得失,同时一定程度上考虑了间接影响。“如舞弥的生命很重要。”他的想法对不对,还要看功利幸福主义对不对。
功利幸福主义的追求是:最多人的最大幸福。
对应的,我们一般认为,1000人的凌迟生活是不如999人的安乐生活的。
我第一次了解这个思想,是小孩子时想要知道如何做才是最好的正义。然后自己琢磨出来的,越能帮到更多人就越好,然后几天又补充了最大幸福,得到了一模一样的定义,我从心里是偏袒它的。
第一次见这名,是网友的评论,就觉得功利幸福主义这个名字配我想法太合适了。同时见到说它是考虑“最多人的幸福”,想着这还不如我专业,难怪评论里风评不好。
后来一次见科普,发现定义与我所定一模一样。
我的了解也就这么多,只能凭自己所想说了。
那么,世界上所有事物都可以转化成幸福这一单位来衡量吗?
高兴,兴奋,成就感,满足感,等正向的感情可以归到幸福之中。M(广义些的)这种受到肉体或精神上痛苦而得到愉悦感的,姑且把这愉悦算入幸福。
首先是正义,公平,节操等,这些精神上的,抽象事物。
可以发现,这些事物的本质是为幸福服务的。正义是群体所为共同利益而设立的思想,代表就是法律,当然,法律本质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
反面的便是小动物报恩这种天然正义,实际这是演化的优秀选择,“帮你的活着,容易还帮你。”成了互助链。
使人受苦的思想,总是在消亡。留下的,总是使人幸福。
正义的体系下,总保护了“多数”长久的利益。
在古代,皇帝的命被普遍认为大于10个农民。不是因为皇帝对更多人有好处,而是天生的比他人更重要,又如印度种姓制度,人有贵贱,时代与地区的正道,正义,总在变化。
而功利幸福主义是一种科学的思考正义,可以说是不受时代环境的人文影响。算是本质正义。
然后是物质上的,显然,可以。
人首先是爱自己,然后从亲近的开始,爱家人,爱朋友,……。现代,我们认为他人的生命是重要的。实际上,我们不只超脱了国界,肤色的界限,我们甚至认为动物的命也是重要的。如果吃肉可以不杀动物,基本上没人愿意要它们的命。
像吃光,不折磨杀死,尊重生命这种话,自己想的是安慰略有负罪感的良心,大多是道听途说的人。
将心比心,就知这不过是屁话。
一切有智能的,都有它
不过在最后圣杯那先杀200再杀100而杀了300人的幻象使他内心崩溃,实是令人惋惜。假诺他了解概率学,应该就不会如此。
因为人智是有限的,知识也是有限的,不能了解到自己的行为放在以后看是对是错的。正如战场上救下阿道夫的士兵,不能将此带来的部分后果加在他身上。
蝴蝶效应,很常见也通常被理解错误的理论。至少我没有见过真实理解的言论。
轻轻碰下空气中的一个气体分子,它每秒约与其它气体分子碰撞65亿次,而这65亿分子又与其它分子相碰,显然,影响是指数增长的。(受限于传播速度)
可见,微观上,在数天内就将完全变化。但对于宏观,分子实在太小,二者间有没有中介我不知道,微小的影响能否体现我不清楚,不过有很大把握。
且确定会有其它途径影响,只是时间要晚一点,就人人境遇改变。
(没考虑电磁波(含光,引力)类影响,因为我所知甚少,不能妄谈。)
历史由巧合与必然构成。当然,“必然”是指概率极高的事件,以至于发生100次,都是一样的情形。
每个人的基因就是极大的巧合,这是显然的一种。
封建时的长期暴政就必然导致农民起义一样。
马钉失国,蜀为魏亡,巧合与必然也。
回到正题,由此可知,人一言一行也许都决定以后世界上千万亿人性命。然不可知,常人最多只能预料几次行为带来的影响的影响的影响……。
或一次忠义,千年有正面影响,如关羽类。
既然如此,尽可能的判断怎样做是好的,尽力去做,便是好的。不必承担不可料的,如要承担,天底下有多少人要背罪。
切嗣的观念实际上是功利幸福主义的变种,以人命计算得失,同时一定程度上考虑了间接影响。“如舞弥的生命很重要。”他的想法对不对,还要看功利幸福主义对不对。
功利幸福主义的追求是:最多人的最大幸福。
对应的,我们一般认为,1000人的凌迟生活是不如999人的安乐生活的。
我第一次了解这个思想,是小孩子时想要知道如何做才是最好的正义。然后自己琢磨出来的,越能帮到更多人就越好,然后几天又补充了最大幸福,得到了一模一样的定义,我从心里是偏袒它的。
第一次见这名,是网友的评论,就觉得功利幸福主义这个名字配我想法太合适了。同时见到说它是考虑“最多人的幸福”,想着这还不如我专业,难怪评论里风评不好。
后来一次见科普,发现定义与我所定一模一样。
我的了解也就这么多,只能凭自己所想说了。
那么,世界上所有事物都可以转化成幸福这一单位来衡量吗?
高兴,兴奋,成就感,满足感,等正向的感情可以归到幸福之中。M(广义些的)这种受到肉体或精神上痛苦而得到愉悦感的,姑且把这愉悦算入幸福。
首先是正义,公平,节操等,这些精神上的,抽象事物。
可以发现,这些事物的本质是为幸福服务的。正义是群体所为共同利益而设立的思想,代表就是法律,当然,法律本质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
反面的便是小动物报恩这种天然正义,实际这是演化的优秀选择,“帮你的活着,容易还帮你。”成了互助链。
使人受苦的思想,总是在消亡。留下的,总是使人幸福。
正义的体系下,总保护了“多数”长久的利益。
在古代,皇帝的命被普遍认为大于10个农民。不是因为皇帝对更多人有好处,而是天生的比他人更重要,又如印度种姓制度,人有贵贱,时代与地区的正道,正义,总在变化。
而功利幸福主义是一种科学的思考正义,可以说是不受时代环境的人文影响。算是本质正义。
然后是物质上的,显然,可以。
人首先是爱自己,然后从亲近的开始,爱家人,爱朋友,……。现代,我们认为他人的生命是重要的。实际上,我们不只超脱了国界,肤色的界限,我们甚至认为动物的命也是重要的。如果吃肉可以不杀动物,基本上没人愿意要它们的命。
像吃光,不折磨杀死,尊重生命这种话,自己想的是安慰略有负罪感的良心,大多是道听途说的人。
将心比心,就知这不过是屁话。
一切有智能的,都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