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well-known,福尔摩斯的人物原型是柯南道尔1877年入读爱丁堡大学医学院时的外科学导师:赫赫有名的UK医学权威、女王陛下御医——Joseph Bell爵士、教授(1837-1911),所以老福接的第一个大案《四签名》发生在1863(印度反英大pan乱被平定4年后),设定当时的“他”(指Joseph或老福)大概本科毕业3年,刚刚得到社会上的信任、有资格独立行医或者开立detective agency,年纪再小就会被讥讽“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而且老福侦破的真正最后一案(《福尔摩斯回忆录》)大致是1912-13年WW.1爆发前夕,也和Joeph爵士的生平大致符合。
当时(Queen of Victoria II)的英国虽然国力鼎盛号称日不落帝国,米字旗覆盖着欧、亚、北美、澳洲…各大陆,但医学发展水平仍然很低:没有抗生素、止血药、X-ray、无菌操作概念…虽然有显微镜和听诊器,但是没有无菌手术室和化学药品,就算诊断正确也不能有效治疗。医生治病靠草药、花草茶、放血、水蛭…甚至牧师祷告或巫师做法驱邪…欧洲大陆主要大国居民平均寿命40岁左右,为什么老福却能独善其身延年益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