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碰到几个客户,在谈合同的时候需要我保证最终的设计作品不能侵犯别人的专利,如果侵犯了就要赔偿他们的损失,而且还要把这一条写进合同里,我就很纠结,也问了几个同行朋友,他们说都没碰到过这种问题,而且他们也不会这样去写合同,就算有这种情况,也只是负责修改方案,不会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我觉得这样说也有道理,因为如果真把侵犯别人专利就赔偿甲方所有损失这一条写进合同里那就意味着设计方承担了所有的风险,这样几千块钱的设计费岂不是承担的风险太高了?
所以这里问问大家,你们之前有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如果是你们,你们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