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包括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租赁承包经营,违法套取耕地补贴,违法低价承担等。第二,是否存在违反党纪规定行为,包括不限于注册公司或企业经营耕地等。第三,是否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包括不限于利用职务影响力承揽业务。
如果,不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不利用职务地位以及影响力,未规模化经营并仅用于改善家庭生活,个人合法交易投资,不影响正常履职工作,根据中纪委相关解释,一般不宜认定违法违纪所得,更不能收缴。
根据法治精神以及监察法、监察条例、政务处分法、条例,没有依据,不能处置。建议妥当行为,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