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列中有着“拍的分组”所不可或缺。但事实上却又未必是如此。
要让人觉得其序列组成部分的有着“分组”,未必就需要作为序列组成部分的它们有着强弱之分。作为序列组成部分的它们有着强弱之分,也未必就能决定其序列组成部分的将会有着什么样的“分组”。
就以处于前后关系中的俩个临接拍单元来说,它俩的能否结伴为一个“拍的分组”,将要取决的是它俩中的前者的能否作为一个段落性的分节的开始和后者的能否作为一个段落性的分节的结束,而不是取决于它俩的是否有着强弱之分。这也就是说,处于前后关系中的它俩要是没有(前者的作为一个段落性分节的开始和后者的作为一个段落性分节的结束)这种可能性,它俩也就不可能结伴为一个“拍的分组”位列于序列中。
既然处于前后关系中的它俩的得以结伴为一个“拍的分组”位列于序列中无关它俩的是否分出个强弱来,当然也就既不排斥它俩的分出个强弱来和也不限定它俩的谁就该示强,谁就该示弱。可不知西方人咋想的,却认定“我们之所以能感到这种“拍的分组”,全赖各拍间有强弱之分,即有“差异律”的存在。”
【要知道,我们所感到的“拍的分组”如果是“全赖各拍间有强弱之分”,这“拍间有强弱之分”就将决定其序列组成部分怎样“分组”。既然这“拍间有强弱之分”并不决定其序列组成部分的怎样“分组”,又怎么能说是我们所感到的“拍的分组”,是“全赖各拍间有强弱之分”呢?
要让人觉得其序列组成部分的有着“分组”,未必就需要作为序列组成部分的它们有着强弱之分。作为序列组成部分的它们有着强弱之分,也未必就能决定其序列组成部分的将会有着什么样的“分组”。
就以处于前后关系中的俩个临接拍单元来说,它俩的能否结伴为一个“拍的分组”,将要取决的是它俩中的前者的能否作为一个段落性的分节的开始和后者的能否作为一个段落性的分节的结束,而不是取决于它俩的是否有着强弱之分。这也就是说,处于前后关系中的它俩要是没有(前者的作为一个段落性分节的开始和后者的作为一个段落性分节的结束)这种可能性,它俩也就不可能结伴为一个“拍的分组”位列于序列中。
既然处于前后关系中的它俩的得以结伴为一个“拍的分组”位列于序列中无关它俩的是否分出个强弱来,当然也就既不排斥它俩的分出个强弱来和也不限定它俩的谁就该示强,谁就该示弱。可不知西方人咋想的,却认定“我们之所以能感到这种“拍的分组”,全赖各拍间有强弱之分,即有“差异律”的存在。”
【要知道,我们所感到的“拍的分组”如果是“全赖各拍间有强弱之分”,这“拍间有强弱之分”就将决定其序列组成部分怎样“分组”。既然这“拍间有强弱之分”并不决定其序列组成部分的怎样“分组”,又怎么能说是我们所感到的“拍的分组”,是“全赖各拍间有强弱之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