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课,唐,回避制度
为防止司法官吏因亲属或仇嫌关系而故意出入人罪,唐律规定了司法官的审判回避制度,即“换推制”。
(1)凡主审官员与当事人系五服内的亲属或(姻亲)其大功以上亲之间有婚姻关系,或师生关系,或曾为本部都督、刺史、县令者以及此前有仇嫌者,皆应换推。
(2)此外,同署连判官员如属大功以上亲属,也应回避。

为防止司法官吏因亲属或仇嫌关系而故意出入人罪,唐律规定了司法官的审判回避制度,即“换推制”。
(1)凡主审官员与当事人系五服内的亲属或(姻亲)其大功以上亲之间有婚姻关系,或师生关系,或曾为本部都督、刺史、县令者以及此前有仇嫌者,皆应换推。
(2)此外,同署连判官员如属大功以上亲属,也应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