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网警 作者: 公安部网安局
为博取流量有些人生编硬造出耸人听闻的消息一看吓一跳再看是造谣
雷州公安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近期,雷州市公安局快速查处1起网络谣言案件
9月7日,雷州公安网安部门工作发现,网民陈某在某平台发布一则题为“特大新闻!雷州市英利镇有俩位北方公民因赌博事打架,其中一位打死另一位”的短视频。经核,为谣言。
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传唤调查,陈某称,其为获取流量、吸引粉丝,擅自编辑发布了该不实信息,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敲黑板 法律科普——
造谣传谣的有关法律规定
01
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2
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03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民警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素材 | 广东网警
为博取流量有些人生编硬造出耸人听闻的消息一看吓一跳再看是造谣
雷州公安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近期,雷州市公安局快速查处1起网络谣言案件
9月7日,雷州公安网安部门工作发现,网民陈某在某平台发布一则题为“特大新闻!雷州市英利镇有俩位北方公民因赌博事打架,其中一位打死另一位”的短视频。经核,为谣言。
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传唤调查,陈某称,其为获取流量、吸引粉丝,擅自编辑发布了该不实信息,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敲黑板 法律科普——
造谣传谣的有关法律规定
01
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2
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03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民警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素材 | 广东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