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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不是《石头记》作者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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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不是《石头记》作者之证据
曹雪芹不是《石头记》之作者,其证据如下:
一、曹雪芹没有为石头撰《石头记》,提笔杆子的资格。因为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并不是出自曹雪芹的笔杆子下,而是出自“作者自云”之“作者”——“故将真事隐去”,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的笔杆子下。
二、曹雪芹没有隐去自己的身份,没有写石头。因为没有了石头,就没有了石头变“通灵”之资本,从而没有了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之条件。
三、曹雪芹没有资格注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没有资格注明“按那石上书云……”
四、“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并不是出自曹雪芹的笔杆子下,而是出自自称“在下”者的笔杆子下——出自“作者自云”之“作者”,“故将真事隐去”,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的笔杆子下。
五、在自称“在下”者的笔杆子下,石头、空空道人、孔梅溪、吴玉峰、曹雪芹,处在同一个“战壕”,同一个级别,由自称“在下”者统一指挥,统一支配。曹雪芹是“战斗员”,自称“在下”者则是“指挥员”。
六、在自称“在下”者的笔杆子下,叫曹雪芹当《石头记》的披阅增删者,曹雪芹就别想当《石头记》之作者。那有“战斗员”指挥“指挥员”的道理!


IP属地:陕西1楼2024-11-21 07:30回复
    :格局在于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由女娲氏未用之石记之而公示,


    IP属地:陕西2楼2024-11-21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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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情实感虽然珍贵,但也有个管理机构,由“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的警幻仙子统一管理,由石头“夹带”于中,统一记录,统一公示。


      IP属地:陕西3楼2024-11-21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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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樓夢作者不是曹雪芹。
        紅樓夢作者是吴玉峰(化名)。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11-2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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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雪芹,司不了人间之风情月债,掌不了尘世之女怨男痴;不能统一记录,不能统一公示


          IP属地:陕西5楼2024-11-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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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称“在下”者,注明不了石头撰《石头记》,就注明不了空空道人抄《石头记》;注明不了孔梅溪题之;注明不了吴玉峰题之;注明不了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之。


            IP属地:陕西15楼2024-11-2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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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既注明了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又注明了曹雪芹披阅增删了《石头记》


              IP属地:陕西16楼2024-11-21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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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自云”之“作者”,“故将真事隐去”,就没有了“作者”之自称,而是有了“在下”之自称。因为有了“通灵”之说的“通灵”,撰此《石头记》一书。


                IP属地:陕西19楼2024-11-2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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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的笔杆子下,曹雪芹没有当作者,还是当了披阅增删者!


                  IP属地:陕西20楼2024-11-2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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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作者自云”提供的证据,作者有“故将真事隐去”之行为;有写石头之行为;有写石头变“通灵”之行为;有写“通灵”被带梦中太虚幻境之行为;有“通灵”被“夹带”而记之行为;有在石头上公示《石头记》之行为


                    IP属地:陕西22楼2024-11-2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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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雪芹没有提起笔杆子,注明石头撰《石头记》,是曹雪芹非《石头记》之作者的硬伤


                      IP属地:陕西24楼2024-11-2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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