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规矩的特殊情况,与道德层次。听说现在一些学校的管理,就是逃避责任为主的一刀切。层次是优先级的意思,道德的层次是,比如说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时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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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听说有所大学,因为学校规定男的不能进女生宿舍,然后有个女生需要急救打120,男医生被学生会的人拦着了,跟宿管说了宿管还夸奖学生会的,最后是需要急救的人被其他女生抬下楼才获得救治,还好女生是救过来了,但就是因为这个不让男生进的规矩而耽误了很久的救治时间。——理由是,三个男的到女生宿舍,万一出了事怎么办?可能是不管什么情况只要放人了,宿管可能就扣工资或问责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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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火灾了,学生必须一个个打卡才能出去,否则出宿舍了没有记录,学生不安全怎么办?所幸火灾烧得不快,所有人安全撤离——火灾是明摆着的安全威胁,所以这没有特殊情况的制度,这做法荒唐不说,执行的本身就是违背制度的表面目的的。——不能只关注执行人,如果不是背后的惩罚制度,多数人都不会这么做,不能把所有要求都放在底层大公无私、即使影响生计也要救人这方面,真正有能力改变的是规则制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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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很多地方,国家与社会肯定有很多在各方面办实事的人,比如说各种国家大事金融科研等等,民生方面也有家电以旧换新之类。这里只是对某一方面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发展方向方面,楼主水平不足再加上没有资料不了解情况,所以也不适合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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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加个特殊情况,也就一句话的事,而这在两千年前的秦朝法律都有。但为什么不这么做?可能有以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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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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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即使出了天大的事,也能随便逃脱责任,麻木与事不关己,所以就不管了。但这不符合常理,一所普通的学校,按理说会受法律制约,虽说估计大多有后台,但如果有重罪,也难逃责任。——这个不符合普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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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曾经听说过,在中小学,因为学生出了一点磕磕碰碰,家长就告学校。很多时候不管是否合理,由于家长看成是弱势,所以很多时候会获得赔偿。这就让学生的管理非常教条,上厕所都要回来一个另一个才能去,户外活动更是严禁。——所以可能是担心同样的原因,于是制订了严格的规则,特殊情况可能也没发生过,就没有考虑,按理说那种特殊情况,被问责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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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果失去了价值观与道德的优先级,也就失去了魂,什么阿猫阿狗或者是敌是友,制定的规矩,只为了奖惩都可能会接受,但真正执行的时候,会因为比如说生命健康之类的重大问题,而出现矛盾,导致规则不可达成,也影响了权威性。最终是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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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所谓的法律与规定,不能被神化。符合各方基本的生存诉求是基础(人、家庭、集体、国家、社会。既有包括包含或管理的上下层级之间,也包括同级之间),道德优先级建立在这基础上才稳,是魂,然后才是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看学校相关的事情,现在好像阿猫阿狗都能做判决,就电脑程序+ai都可以做得更好,发挥不维护社会健康与调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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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制度与法律本身一般不能解决社会可持续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资源的分配问题。反腐只是一小部分,背后有更多的寡头垄断,是历朝历代+苏联,不能正常解决的问题。理论上,只有处理好人民的关系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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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与悟性思维(象形文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相对于适合描述新事物定义式的——共鸣式交流,懂得都懂、注重事物的外部关联与内部关系)、注重天人关系(人类与环境、修身养性),注重社会因素(人与人、人民、集体、国家、中国、以天下为己任),也许就是最重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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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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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远了,基于道德层次,规则上制定特殊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潜在悲剧的发生的。而规则的意义,与价值观有关,规则只是一种外化手段,万物负阴而抱阳,有阳有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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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听说有所大学,因为学校规定男的不能进女生宿舍,然后有个女生需要急救打120,男医生被学生会的人拦着了,跟宿管说了宿管还夸奖学生会的,最后是需要急救的人被其他女生抬下楼才获得救治,还好女生是救过来了,但就是因为这个不让男生进的规矩而耽误了很久的救治时间。——理由是,三个男的到女生宿舍,万一出了事怎么办?可能是不管什么情况只要放人了,宿管可能就扣工资或问责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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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火灾了,学生必须一个个打卡才能出去,否则出宿舍了没有记录,学生不安全怎么办?所幸火灾烧得不快,所有人安全撤离——火灾是明摆着的安全威胁,所以这没有特殊情况的制度,这做法荒唐不说,执行的本身就是违背制度的表面目的的。——不能只关注执行人,如果不是背后的惩罚制度,多数人都不会这么做,不能把所有要求都放在底层大公无私、即使影响生计也要救人这方面,真正有能力改变的是规则制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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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很多地方,国家与社会肯定有很多在各方面办实事的人,比如说各种国家大事金融科研等等,民生方面也有家电以旧换新之类。这里只是对某一方面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发展方向方面,楼主水平不足再加上没有资料不了解情况,所以也不适合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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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加个特殊情况,也就一句话的事,而这在两千年前的秦朝法律都有。但为什么不这么做?可能有以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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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即使出了天大的事,也能随便逃脱责任,麻木与事不关己,所以就不管了。但这不符合常理,一所普通的学校,按理说会受法律制约,虽说估计大多有后台,但如果有重罪,也难逃责任。——这个不符合普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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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曾经听说过,在中小学,因为学生出了一点磕磕碰碰,家长就告学校。很多时候不管是否合理,由于家长看成是弱势,所以很多时候会获得赔偿。这就让学生的管理非常教条,上厕所都要回来一个另一个才能去,户外活动更是严禁。——所以可能是担心同样的原因,于是制订了严格的规则,特殊情况可能也没发生过,就没有考虑,按理说那种特殊情况,被问责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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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果失去了价值观与道德的优先级,也就失去了魂,什么阿猫阿狗或者是敌是友,制定的规矩,只为了奖惩都可能会接受,但真正执行的时候,会因为比如说生命健康之类的重大问题,而出现矛盾,导致规则不可达成,也影响了权威性。最终是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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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所谓的法律与规定,不能被神化。符合各方基本的生存诉求是基础(人、家庭、集体、国家、社会。既有包括包含或管理的上下层级之间,也包括同级之间),道德优先级建立在这基础上才稳,是魂,然后才是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看学校相关的事情,现在好像阿猫阿狗都能做判决,就电脑程序+ai都可以做得更好,发挥不维护社会健康与调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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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制度与法律本身一般不能解决社会可持续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资源的分配问题。反腐只是一小部分,背后有更多的寡头垄断,是历朝历代+苏联,不能正常解决的问题。理论上,只有处理好人民的关系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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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与悟性思维(象形文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相对于适合描述新事物定义式的——共鸣式交流,懂得都懂、注重事物的外部关联与内部关系)、注重天人关系(人类与环境、修身养性),注重社会因素(人与人、人民、集体、国家、中国、以天下为己任),也许就是最重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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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远了,基于道德层次,规则上制定特殊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潜在悲剧的发生的。而规则的意义,与价值观有关,规则只是一种外化手段,万物负阴而抱阳,有阳有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