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下我的看法,跟大部分网友可能不一样,不喜一定要喷,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这种看法
首先目前情况是卜女士走失前精神已经失常了,期间也多次报警寻找过女子家人,但没找到(这里问题其实挺大,毕竟人来帮忙找人的博主一下午就给女方信息问出来了,要么当地警方要么工作能力不行,要么可能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甚至是充当了当地某些见不到光行为的保护伞)当然以上内容存在猜测,在没证据的情况下,我相信可能是当时的条件下,警方确实找过该女子的家人,但没找到,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一个找不到家人的精神病人,警方应该怎么处理,这是一个很现实的社会问题,当时的社会上如果放任一个女精神病人在街上游荡,这位女精神病人的下场一定比现在还凄惨,当时国内的流浪精神病人如果没有人管,有一个社会组织能对其进行收容治理吗,想必大伙心里都很清楚。这时候一个在村里的老光棍愿意收留这位精神不正常的女性,即使他收留的目的不纯,但在警方眼里这就是当时最好的解决方案(当然男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法律上的强奸罪了)但我还是想说就当时的情况下,可能被收留确实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男方的行为构成强奸,但在20年前其实也不能算十恶不赦(该判还得判),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在没有人口拐卖的情况下,如果卜女士是被拐卖到当地的,导致精神进一步恶化,我建议给男的判个死刑
首先目前情况是卜女士走失前精神已经失常了,期间也多次报警寻找过女子家人,但没找到(这里问题其实挺大,毕竟人来帮忙找人的博主一下午就给女方信息问出来了,要么当地警方要么工作能力不行,要么可能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甚至是充当了当地某些见不到光行为的保护伞)当然以上内容存在猜测,在没证据的情况下,我相信可能是当时的条件下,警方确实找过该女子的家人,但没找到,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一个找不到家人的精神病人,警方应该怎么处理,这是一个很现实的社会问题,当时的社会上如果放任一个女精神病人在街上游荡,这位女精神病人的下场一定比现在还凄惨,当时国内的流浪精神病人如果没有人管,有一个社会组织能对其进行收容治理吗,想必大伙心里都很清楚。这时候一个在村里的老光棍愿意收留这位精神不正常的女性,即使他收留的目的不纯,但在警方眼里这就是当时最好的解决方案(当然男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法律上的强奸罪了)但我还是想说就当时的情况下,可能被收留确实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男方的行为构成强奸,但在20年前其实也不能算十恶不赦(该判还得判),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在没有人口拐卖的情况下,如果卜女士是被拐卖到当地的,导致精神进一步恶化,我建议给男的判个死刑